商标
法
商标法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商标法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商标保护、商标使用、商标注册、商标转让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商标使用]
商标法实施条例解答从源头上遏制商标领域不正当竞争
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商标评审内容的修改,紧紧围绕商标法在方便当事人注册申请、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等方面的要求,把商标法简化和优化授权确权程序、加大打击恶意注册力度等要求进一步落到实处,对保障商标评审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规范商标授权确权具体行政行为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商标使用]
商标法实施条例解答依法加强商标代理监管
虽然工商总局和地方各级工商局努力创新监管措施,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但收效不十分明显。究其原因,主要是法律、行政法规缺乏对商标代理行业的管理规定,难以实现有效监管。 对此,新修订的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就加强商标代理监管制定了专门条款
咨询律师:
胡骅

[商标使用]
新修订的商标法实施条例解读
申请“声音”商标需要哪些条件?——新修订的商标法实施条例解读 为贯彻今年5月1日施行的修改后的商标法,国务院日前公布了修订后的《商标法实施条例》,并于5月1日与新商标法同步实施。新修改的条例在便利当事人方面做出了多项规定,细化了修改后的商标法的一些相关条款,其中明确规定了声音商标申请的五个条件。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商标保护]
工商总局解读商标法实施条例修订重点内容
为贯彻落实将于2014年5月1日施行的第三次修改后的《商标法》,国务院对《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修订。新修改的《条例》在便利当事人方面做出了多项规定,细化了新《商标法》一些相关条款,使其更便于操作,更有利于社会公众简便快捷地办理各类商标申请事宜。笔者认为,在便利当事人方面新修改的《条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规定了声音商标的申请条件。
咨询律师:
胡骅

[商标使用]
国务院法制办相关负责人就商标法实施条例答记者问
4月2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称条例)。修订后的条例于5月1日与商标法同步实施。近日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商标使用]
商标法释义第六十四条
第六十四条本法自1983年3月1日起施行。1963年4月10日国务院公布的《商标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其他有关商标管理的规定,凡与本法抵触的,同时失效。 本法施行以前已经注册的商标继续有效。 【释义】本条是关于本法时间效力的规定。 一、本法的施行日期。法律的施行日期即法律的生效日期,也就是一部法律产生法律效力的时间。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商标注册]
商标法释义第六十二条
第六十二条从事商标注册、管理和复审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法办理商标注册、管理和复审事项,收受当事人财物,牟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释义】本条是关于从事商标注册、管理和复审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收受当事人财物等行为的处罚规定。 一、从事商标注册、管理和复审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
咨询律师:
胡骅

[商标注册]
商标法释义第六十条
第六十条 从事商标注册、管理和复审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秉公执法,廉洁自律,忠于职守,文明服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从事商标注册、管理和复审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和商品生产经营活动。 【释义】 本条是关于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从事商标注册、管理和复审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要求的规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商标保护]
商标法释义第五十八条
第五十八条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咨询律师:
胡骅

[商标使用]
商标法释义第五十六条
第五十六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商标使用]
商标法释义第五十三条
第五十三条有本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
咨询律师:
胡骅

[商标注册]
商标法释义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商标保护]
商标法释义第五十条
第五十条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做出的罚款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释义】本条是关于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罚款决定不服的行政诉讼及强制执行的规定。
咨询律师:
胡骅

[商标保护]
商标法释义第五十一条
第五十一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释义】本条是对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范围的规定。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专有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的权利,它是一种法定的权利。本法第三条就明确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商标保护]
商标法释义第四十九条
第四十九条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释义】本条是对撤销注册商标决定的复审和司法审查的规定。 商标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撤销注册商标就是要剥夺这项权利,使商标专用权归于消灭。
咨询律师:
胡骅

[商标保护]
商标法释义第四十八条
第四十八条使用未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 (一)冒充注册商标的; (二)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 (三)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 【释义】本条是对未注册商标使用管理的规定。 国家允许使用未注册商标,是从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考虑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商标保护]
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
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 (1)商标权权属纠纷 (2)侵害商标权纠纷 【释义】 商标权,又称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所有人依据法律规定对其拥有的注册商标或者非注册商标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或者说排他的独占权。商标权的内容有商标使用权、禁用权、续展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等。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商标使用]
商标侵权案件中商标权利证明
的专用权在期限上具有例外的保留性质。法律保留其在商标异议期满之日起至异议裁定生效日止这期间的专用权,但此期间的专用权不具有排他性和受保护性,即法律不支持其在此期间有请求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权利。 二、现行商标权利证书内容和取证途径致使商标侵权案件中商标权利证明的取证存有风险 (一)现行商标权利证书内容和取证途径有欠缺 1、现行商标注册证内容欠缺。
咨询律师:
胡骅

[商标保护]
商标无效宣告程序有哪些
已经注册的商标,具备宣告无效的条件的,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同时,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也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因此,注册商标宣告无效的程序,因启动主体的不同,也有所区别。 1、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程序 商标局依据以下程序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程序: 一是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
咨询律师:
胡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