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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未定履行期限 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作者:张田军 发布时间:2014-01-24 10:33:48 [案情] 原告王x成与被告张x系同村村民。2008年11月11日,被告张x向原告王x成出具借条一份,并载明“今借到王x成现金叁万元 借款人张x2008年11 月11日”。该借条上有被告的签名与盖章,当日原告向被告提供借款3万元。2009年4月5日,原、被告又在借条上约定了借款按月利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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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协议] 借款合同与借据的区别
借款合同同借据既有相同点,又有区别,二者都是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的依据,借款合同、借据成立(存在),说明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的约定成立;并且,一般来说,在诚信原则指导下,债权债务关系也将实际成立和存在。但,二者也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一、成立的方式不同: 根据《合同法》,“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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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不得超过银行利息的四倍。 二、借款的注意事项: 1、借给谁就让谁打借条,不要把钱借给张三,而让李四打借条。这看似是不可能的,但实践中却常遇到这样的问题,而且,这种做法极容易出纠纷。虽然钱可能是李四实际用,张三也是说李四用这笔钱,张三代借,但既然你不认识李四,你的钱又是给的张三,你就让张三给你打借条。即便你认识李四也不行,你的钱给的谁就让谁打借条,这样不会出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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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仅有借条没有付款凭证可否起诉? 陈先生反映,其前段时间将50万人民币以现金方式出借给朋友,朋友向其出具借条一份,现仅凭借条能否向人民法院起诉? 律师解答:陈先生凭借条可以进行起诉,但如债务人对款项是否实际交付提出异议的,按现有司法实践,人民法院通常会要求出借人本人或有关经手人员到庭,陈述款项现金交付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用途等具体事实和经过,并接受对方当事人和法庭的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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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协议] 借款合同
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意思表示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 元整(人民币),月利息为____% 二、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年____月____日。 三、乙方须先向甲方支付手续费 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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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后,其(债务)应由其继承人来实现。在债务人死亡后,继承人应在其继承范围内偿还债务。 《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应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民法通则》第213条规定:“作为被执行的公民死亡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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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依照李先生的陈述,李先生虽无票承运,但已主动向检票员提出补交票款,检票员应该接受李先生补交的票款,不能拒绝运输将李先生赶下车。 ◆债权人可以随意转让权利吗? 林女士反映: 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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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欠条、收条的作用和区别 民间借贷在现代生活中十分普遍,人们也经常写借条、欠条、收条作为借贷的凭证,然而它们在法律上有何含义,都有什么区别呢?海淀法院法官将用以案说法的形式向大家介绍借条、欠条、收条的作用和区别。 案情回放:借条和收条是“死对头” 张某因家庭经济困难,于2011年2月25日向崔某借款3万元并写借条1张,约定于2012年12月31日前还清,如还不清再续1年。后张某拒不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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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自其主张之时诉讼时效才开始起算,此时a起诉b,法院当然可以依法支持。所以虽一字之差,却差异重大,结果截然相反。 三、出具欠条、借条、收条的注意事项 1、内容要相对完善。欠条要写清欠款的数额币种、或者物品的数量以及名称、品质、规格或者型号等基本自然属性,拖欠的原因,返还的日期,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还要写清债权人、债务人的准确名称或者姓名,最后要由债务人署名或者签章并写清出具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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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种债权债务事实的证明效力大小的问题。 借条和欠条除了都可反映某种债权债务的关系和事实外,两者无论从外在的表现形式、体现的内涵大小,还是形成的原因来看又肯定是有所不同的,只不过不能简单比较其证据效力的大小,并进而得出效力孰大孰小的结论。 欠条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事实而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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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在借款合同期限届满不能归还借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关于违约责任形式,依照《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合同约定有违约金的,依约支付违约金;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可见现行《合同法》总则并没有对违约金责任形式所适用的合同范围作出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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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如何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一、分期履行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计算 对于因分期履行的借款合同而生的债权,其诉讼时效应按每一期的期限届满日分别起算还是从最后一期届满后起算,存在争议。 一种意见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故对于约定分期偿还的借款合同,应从每一次的偿还期限届满之日分别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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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突然出现经济短缺的情况时非常正常的,需要借钱也是非常有必要的,此时欠条有人巨大的作用,有着欠条在欠条的诉讼时效内可以起到巨大的作用。欠条短小精悍,在日常民商事活动中经常使用。 比照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件(主体、客体、内容),出具欠条时应当注意如下事项: 一、主体 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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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是很好的朋友想着借钱救济一下应该也无大碍,但是没想到借钱给一对夫妻,先在却离婚,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本文以一个具体的咨询来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咨询:两年前,我借了10万元人民币给我朋友,以银行汇款方式将钱汇到他老婆的银行户头,朋友打的欠条,到现在都没有还我钱,目前他们夫妻现已经离婚,一要钱就互相推诿,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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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在让借钱给别人的时候都想到要写欠条,但是很多人却忘记写时间,下面本文以一个具体的例子来像大家介绍欠条未明确年份的,应当如何处理? 沈某经营一家超市,与郭某在生意上有往来。2000年6月,郭某因资金周转紧张,向沈某借款5万元。考虑到双方多年的合作关系,沈某没有拒绝,借条上写明的是6月3日借款,未写年份。借款到期后,沈某找到郭某要求偿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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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对于欠条的具体书写方式存在疑惑,担心格式不对,需要用什么笔来书写都成为债主的疑问。 欠条没有固定的格式,但是要具备以下几个要素:时间,地点,借款人签名或者签章,借款的数额,利息的支付等。最好写明因是什么原因欠的债。 法律咨询:我手上有一欠条,是今借某某多少钱,是用圆珠笔写的,对方现在不认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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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与欠条的诉讼时效计算 关于借条与欠条所代表债权的内涵及其诉讼时效计算,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概念释义 1、借条:民间借贷关系凭证,其基础法律关系就是民间借贷。通俗地说,就是向人借钱,给人出具的借款凭证。 2、欠条: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权凭证,其基础法律关系具有多样性和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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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和欠条都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但它们之间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别。借条表明了债权关系是因为借贷而形成;欠条则无法表明债权关系形成的真正原因。能否正确认定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对当事人影响最大的是诉讼时效如何起算的问题。有人认为,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应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应从给付借款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对欠条而言,一律从出具欠条之次日起计算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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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过多解释具体的法律关系,只需要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从而方便法官确认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 也就是说,借条的效力要大于欠条的效力,在举证责任上借条更易于举证,原告的诉讼请求更易于得到法院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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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的种类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94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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