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的
种类
债的种类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债的种类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连带债务、民间借贷、个人债务、企业债务、不当得利、金融债务、高利贷、工程拖欠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民间借贷]
不受法律保护的借贷合同有哪些
律师,你好,我听说不是所有的借贷合同都受法律保护,想咨询一下不受法律保护的借贷合同有哪些? 黄冈律师 解答: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包括: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 (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 (三)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 (四)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 (五)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实践已充分表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扰乱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从根本上损害了群众利益,给经济生活和社会安定造成了严重危害。按照国务院(1998)第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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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连带债务]
按份之债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按份之债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孝感律师 解答: 按份之债的成立,须具备以下要件: 1、债的一方当事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 在多数人之债中,无论是债的一方当事人为多数,还是债的双方当事人为多数,均可成立按份之债。当债权人为多数时,为按份债权,当债务人为多数时,为按份债务。在按份之债中,可能是按份债权,也可能是按份债务,还可能既存在按份债权,又存在按份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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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选择之债]
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区别是什么
你好,律师,我想了解一下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区别是什么? 荆门律师 解答: 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区别: 1 成立的原因不同.以 共同关系为前提,共同共有人之间有人的结合关系. 2 权利的享有不同.在按分共有,按应有本分享有所有权,即使用收益;在共同共有,权利及于共有物的全部,原则上因经全体同意,才能使用,收益. 3 处分应有部分不同.按分共有人可自由处分共有部分. 4 分割限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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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之债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不当得利之债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鄂州律师 解答: 不当得利之债的法律后果: 1.在不当得利之债中,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与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他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2.不当得利之债的客体是返还所受利益的给付,在给付方式上,因利益形态的不同;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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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民间借贷]
借贷的利息多少合法
借贷合同利息合法吗? 2010年6月9日,小李因家中有事,急需大量现金,因此,向民间借贷人小王借款10万元,签订了借款合同并由我朋友小赵进行担保,利息是3万,还款期限为一年,即2011年6月9日。2011年6月15日,我朋友小赵被小王起诉到法院,要求他还款本金加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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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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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个人债务]
哪些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你好,律师, 我想了解一下哪些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梅州律师 解答: 个人债务包括: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已转化为共同债务的除外; (二)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法定扶养义务人所的债务; (三)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四)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的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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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债务]
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的界限是什么
你好,律师,我想了解一下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的界限是什么? 惠州律师 解答: 个人债务: 对债权人: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即使夫妻离婚后对债务的偿还有约定比例,但是对债权人而言,他有权找夫妻任何一方要求归还债务。但是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债权人只能找债务人的夫妻一方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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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民间借贷]
债权人死亡债务人如何要回债务
五年前经过法院诉讼并且债权人取得胜数,在还款期内债务人因病死亡,请问债权人能否向法院执行局申请恢复执行?若能够则债权人须提交些什么资料? 当时案件以经济案处理。 债务人有丈夫有子女,有房屋一间、教练车一辆。 债权人可以做些什么来收回债务人未支付的欠款? 还有在法院执行局申请恢复执行申请中,他们说之前该案没有入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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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个人债务]
婚前个人债务婚后是个人偿还还是共同偿还
你好,律师,我老公在婚前有个人债务,现在债务人来找我要钱,我想咨询一下婚前个人债务婚后是个人偿还还是共同偿还? 深圳律师 解答: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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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民间借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1991年7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02次会议讨论通过,最高人民法院以法(民)发〔1991〕21号通知于1991年8月13日下发) 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应按照自愿、互利、公平、合法的原则,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限制高利率。根据审判实践经验,现提出以下意见,供审理此类案件时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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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无因管理]
贿赂嫌疑 如何处罚
a原来所在技术学校剥夺了a原有技术资格证书。因此,a不具备了被该家公司聘用的条件,公司解雇了a并要求赔偿。赔偿理由:公司培养a的财力物力代价,a造成公司不能及时正常运转还需耽误时间培养新人,从而造成不仅仅是培养新人的代价还有不能及时盈利的代价。 此案疑问: 1.a是否有行贿罪的嫌疑?如何处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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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无因管理作为产生债权债务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方式,在债法中有着非常广泛的应用。可是,很多人并不知道无因管理究竟是怎么回事。小编发现,通过免费法律在线咨询询问这个问题的并不在少数。小编特意整理了关于无因管理的知识,供大家学习。更多法律免费咨询,请关注律咖网免费法律咨询。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三,即为他人管理事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 1、 为他人管理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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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民间借贷]
最新民间借贷合同
民间借贷行为一直存在,很多时候,大家并没有协议或者合同,多数情况下都是因为熟人关系。这样的好处就是方便,可是,随之而来的就是,等到还款的时候,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为免出现纠纷,还是得有合同才行。通过统计发现,无论北京法律咨询、天津法律咨询还是上海法律咨询,大家都会问到同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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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民间借贷]
借款人构成诈骗犯罪 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随着民间借贷行为的增多,凸显出大量的以借款为名行诈骗之实的案件,这其中就涉及到“借款人”构成诈骗犯罪后,“借款合同”的效力问题。 对此有观点认为,借款人构成诈骗的,借款合同并不当然无效,属于可撤销民事合同,其依据就是《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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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律师业务中最常见、最基本的业务。本人一直认为,民间借贷案件简单,借条、借款凭证、证人证言,便可以让法院作出支持还款的诉讼请求。随着办理相关业务的增多,才发现有自己曾经的认知是那样的浅薄。一部分民间借贷案件真可谓扑朔迷离,孰真孰假并非轻易能够判断。下面对办理民间借贷案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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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中能否同时主张利息和违约金
保护的范围,支付了利息就不同意再行支付违约金;即使应该支付,违约金的约定也过高,应给予适当减少。 争议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民间借贷同时约定了利息和违约金条款,除支付法定利息外,是否仍应当支付违约金。对此有两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依照意思自治的契约精神,当事人可以在民间借贷中约定违约金条款及违约金支付数额,这是双方自主合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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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判决被告秦某与被告郭某共同归还原告崔小中借款12万元。 【评析】 本案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主要焦点问题是:秦某所负的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即刘某对秦某所负的债务是否应当承担归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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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民间借贷]
2011年山东省高院会议民事审判会议纪要 二
补助金和买断工龄款是与人身密不可分的财产,不宜作为共同财产分割;而有些观点则认为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2011年6月22日的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会议讨论稿)第51条对此采取的是分段计算的观点,即规定:“对夫妻一方因企业改制等原因获得的“工龄买断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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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民间借贷]
城投债的监管和发行条件
城投债热潮近来不断升温,它又被称为“准市政债”,是地方投融资平台作为发行主体。近期在银监会 8 号文对商业银行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规范下,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已经从非标资产向债券资产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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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