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行政行为法 > 行政处罚法 > 行政处罚管理 > 行政违法根源及防治
行政违法根源及防治
发表时间:2012-07-06 浏览次数:144

摘 要

转轨时期的 中国 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机遇和挑战,有许许多多的任务有待完成。其中依治国是长期以来反复重弹的老调,迄今为止该目标远未实现。然而建立健全法制,实现依法治国是 目前 头等重要的大事之一。近年来我国制订了大量的 法律 、法规, 社会 主义法制有了长足的 发展 ,推进了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的进程,对社会主义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但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依然存在,在行政机关表现为行政违法行为。目前,在你国各级行政机关,都在不同程度上或多或少的存在这种或那种行政违法现象,每一个行政管理领域,每一个部门都或多或少地有行政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指“行政主体实施的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行政行为”。违法行为是由客观、主观原因和条件相互作用后产生的,行政违法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对行政违法根源进行深入 分析 ,有利于我们从整体上把握行政违法透过表面现象,挖掘行政违法的本质根源,,从而找到预防和矫治行政违法的良方,并相应地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少行政违法的发生。

论导致行政违法根源,分析如何防治行政违法发生

一、行政违法的根源:

行政违法行为,指“行政主体实施的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行政行为”。违法行为是由客观,主观原因条件相互作用后产生的行政违法的原因多种多样的,对行政违法根源进行深入分析。

(一)我国的行政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健全

各种客观因素,主观因素紧密连在一起,互相作用,互相制约,从而导致了违法行为的产生。

目前我国行政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健全尚处于逐步完善阶段如行政法律体系存在些冲突和欠缺以致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司法都存在很多违法情形。

(二)老思想尚存法治观念不强

在实践中表现出来的是行政命令长官司、意志,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等现象。

(三)行政行为主体素质偏低

一是一些新 问题 不断涌现,促使行政工作在摸索中进行行政行为主体的运行模式不适应新的形势二是行政人员高文凭低工作能力。

(四)为求利益滥用行政权力

作为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的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不应有自己的小集团利益行使行政权时不应把行政人员的个人私利渗入其中。

(五)不可避免的说情风 影响

行政机关大工作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要受到说情的影响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行政违法根源及防治”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行政处罚实施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126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