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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案与立案的关系
发表时间:2012-08-30 浏览次数:417

受案与立案的关系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法律咨询:受案与立案的关系是什么?

律师解答:受案也就是受理,受理的范围要大于立案的范围。

在刑事案件中,只要有人报案一般就只进行形式上,表象上的审查,辩断就先受理。而受理后经审查达不到立案标准的不立案。

在民事案件中受理是指:法院对诉讼主体提交的材料经过初步审查属于职责范围且手续基本齐全的予以接受的一道程序;

而立案是指:法院对已经受理的材料进行进一步审查,符合受案范围,需要作为案件审理(或调查),对相关材料进行编号报批的一道法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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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侦查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4 业务咨询人数: 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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