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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死不救成涉嫌故意杀人
发表时间:2013-08-16 浏览次数:286

河池律师为您说法:

男子酒驾撞人后逃逸 见死不救成涉嫌故意杀人

普通的一件交通事故,为何成了涉嫌故意杀人的案件?近日,浙江一位男子陈某夜里酒后驾车,撞倒了一位骑自行车的龙某。一开始,陈某还和朋友抬起了伤者。但是才走了两三步,陈某就把人放了下来,并示意朋友放手,随后驾车逃走。最后陈某被抓获归案,却面临着涉嫌故意杀人的罪名。

原来,躺倒在马路中央的龙某被后来的轿车二次碾压致死。最后,陈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后来的轿车司机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受害人没有责任。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而陈某明知有危险,却最后撒手不管,造成被害人被碾压而导致死亡。于是,陈某被以涉嫌故意杀人的罪名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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