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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共同研究,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确定我省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二百元为起点,“数额巨大”以三万元为起点
咨询律师: 胡骅
实施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扒窃的,属于盗窃罪; 2、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不满3万元、3万元以上不满30万、30万以上,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盗窃数额不满2000元,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一)初犯; (二)主动投案,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胁迫参加盗窃,没有参与分赃或分赃较少不是主犯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广东盗窃罪立案标准 (1998年5月2日粤高法发〔1998〕11号)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法发(1998)3号〕(下简称“规定”)已于一九九八年三月二十六日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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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财产罪] 诈骗犯罪案件管辖地批复
公安部关于受害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可否对诈骗犯罪案件立案侦查问题的批复 发文单位:公安部 文 号:公复字[2000]10号 发布日期:2000-10-16 执行日期:2000-10-16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你厅《关于被骗受害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可否对诈骗犯罪案件立案侦查的请示
咨询律师: 胡骅
[侵犯财产罪] 深圳盗窃罪定罪量刑标准
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深圳地区(广州、珠海、佛山、中山、东莞)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 “数额较大”起点为三千元以上; “数额巨大”起点为十万元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起点为五十万元以上。 【注】 特殊情况下,“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上述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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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 公通字〔2014〕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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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财产罪] 现下最流行的网络诈骗流程
现下最流行的网络诈骗流程: 第一步 各个qq群等聊天聚集比较多的地方发布:招聘员工、刷淘宝信誉在家上班日薪200-300元吸引人群注意。(日薪300×30日=1万,天下这么容易的事情??) 第二步 等你加她好友她将主动介绍她是靠刷网络商家信誉来获取回报的方式来赚钱。 这个时候会提出要求:你要有银行卡上面金额要300以上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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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诈骗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 粤高法发〔2014〕12号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下称《解释》)已于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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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qq号被别人盗用骗取钱财,qq号主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呢? 律师说法: 依据法律规定,小王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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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财产罪] 2014年盗窃罪最新司法解释
【盗窃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3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2013年4月2日公布,自2013年4月4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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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财产罪] 骗取贷款罪
但能够及时归还,并未给金融机构造成实际损失,属于一般市场背信行为,其未给金融管理秩序造成实际损害,不应按犯罪处理。然而本律师认为,此种观点违背了立法原意和设立此罪的根本目的,首先在立法原意上,全国人大的立法草案中已经说明,设立该罪的目的在于惩罚那些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危害金融安全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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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敲诈勒索通常要借助一定的网络平台。例如行为人自己建立或者经营所谓的“维权网站”,收集不利于被害人的负面信息后,发布在该网站,然后与被害人联系并告知该网站上有不利于被害人的负面信息,要求对方将特定数额的钱款存入指定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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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抢夺罪与盗窃罪等侵犯财产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失衡,有悖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因此,需要调整抢夺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以保持抢夺罪与盗窃罪之间定罪量刑标准均衡。 为解决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两高”及时启动了《解释》制定工作。经多方面征求意见,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解释》,并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分别审议通过。 《解释》共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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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既有既遂又有未遂情况下该如何处罚? 律师为你解答: 《解释》第十二条规定:盗窃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盗窃罪既遂处罚。盗窃罪三档法定刑对应三个犯罪构成:基本构成(数额较大),一级加重构成(数额巨大),二级加重构成(数额特别巨大)。这与“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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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财产罪] 侵占罪数额标准如何规定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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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被告人马涉嫌犯盗窃罪一案,一审以盗窃罪的罪名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经该院审理查明,2013年3月至4月期间,被告人马某实施盗窃四次,盗窃金额共计9600元。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该院认为,被告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盗窃他人财物9600元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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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财产罪] 抢劫罪
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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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性质认定问题的通知 法〔2011〕2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依法、准确、及时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现就非法集资性质认定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行政部门对于非法集资的性质认定,不是非法集资案件进入刑事程序的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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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财产罪] 盗窃财物数额之认定方法
盗窃的数额,按照下列方法认定: (一)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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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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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92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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