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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携款潜逃
发表时间:2015-03-26 浏览次数:455

网友咨询:

我朋友在一家公司是管理人员,老板非法集资1000万左右,但我朋友在这家公司只做了半年左右就辞职了,又过了半年左右的时间老板携款潜逃,现我朋友和另一管理人员被公安局刑事拘留,请问我朋友需要承担什么样的刑事责任?

青岛律师解答:

如果没有参与,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应该及时聘请律师提供帮助。

相关知识:什么是非法集资?

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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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98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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