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
上海强迫职工劳动罪定罪与量刑
第二百四十四条【强迫职工劳动罪】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条是关于强迫职工劳动罪的处刑规定。 依照本条规定,强迫职工劳动罪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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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
强制猥亵及侮辱妇女罪定罪与量刑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条是关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的处刑规定。 本条第一款是关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处刑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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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
强奸罪定罪与量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 对于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对于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对于行为人既实施了强奸妇女的行为又实施了奸淫幼女的行为,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强奸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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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
故意杀人罪定罪与量刑
共规定了两档刑:1.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规定的“情节较轻”,主要是指防卫过当致使他人死亡、出于义愤杀人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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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
加重构成与量刑规则的区别
基本情节规定的一般抢劫罪,应以是否劫得财物为既遂与未遂的界限。加重情节规定的情节加重犯和结果加重犯,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不存在未遂问题,情节加重犯则仍然存在以是否抢得财物作为区分既遂与未遂界限的标准。”[18]除了结果加重犯是否存在未遂的具体争议之外,上述两种不同观点实质区别在于,是将《刑法》第263条规定的8种加重情形理解为量刑规则,还是理解为加重的犯罪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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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
认罪态度对量刑的影响
由于酌定量刑情节适用的灵活性,引发了司法实践对“认罪态度”的模糊认识,以及“认罪态度”对量刑影响度的严重悬殊等一系列问题。 1.司法实践对“认罪态度”的认识模糊。 其原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我国刑法对“认罪态度”的模糊性规定。我国《刑法》第61条规定:“对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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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
上海拐骗儿童罪与组织乞讨罪定罪与量刑
强迫而实施的暴力行为导 致被害人伤亡的,应当根据刑法的规定,按照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为了达到长期强迫残疾人、未成年人乞讨的目的而限制被 害人人身自由的,应当根据刑法的规定,在组织乞讨罪和非法拘禁罪中择一重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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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
上海遗弃罪定罪与量刑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条是关于遗弃罪的处刑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罪 的犯罪对象,是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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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
上海虐待罪定罪与量刑
中应当注意:如果行为人是故意要致使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而采取长期虐待的方式来实现其犯罪目的的,不应按虐待罪来进行处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应依照本法关于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本条第三款是关于虐待家庭成员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犯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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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
上海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定罪与量刑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本条是关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处刑规定。 婚姻自由,是我国公民享有的一项重要的权利,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 婚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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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
上海报复陷害罪定罪与量刑
【报复陷害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条是关于报复陷害罪的处刑规定。 依照本条规定,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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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
上海虐待被监管人员罪定罪与量刑
【虐待被监管人员罪】 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是关于虐待被监管人罪的处刑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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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
上海侵犯通信自由罪定罪与量刑
【侵犯通信自由罪】 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条是关于侵犯通信自由罪的处刑规定。 根据本条的规定,侵犯通信自由罪,是指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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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
上海侮辱罪诽谤罪定罪与量刑
本条是关于侮辱罪、诽谤罪的处刑规定。 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事实,公然损害他人 人格和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所说的“侮辱”,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诋毁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的方法可以 是暴力,也可以是暴力以外的其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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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
上海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与量刑
【非法搜查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本条是关于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处刑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非法搜查罪,是指非法对他人的身体、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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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
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均衡,维护司法公正,根据刑法和刑事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指导原则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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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
抢劫罪的定义及量刑
法院对抢劫罪一般会怎么判呢?律咖网小编整理了有关 抢劫罪的 所有相关问题,帮助你解决对 抢劫罪了 解: 抢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团伙抢劫会判几年?什么是抢劫罪,入室抢劫怎么判? 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在一般情况下,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具备了抢劫罪的基本特征,构成了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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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特别严重”贪污罪如何量刑?
贪污罪如何量刑,贪污罪“情节特别严重”如何理解?律咖网小编整理了有关 贪污罪 的所有有关问题,帮助你解决对有关 贪污罪 的疑问及人们关注的贪污罪热点问题的解读:什么是贪污罪 贪污罪如何界定贪污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贪污罪是什么?贪污罪怎么判? 一、 贪污罪如何量刑 我国《刑法》第383条的规定,贪污在十万元以上且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换言之,贪污十万元以上,理论上就可判死刑,但前提是要符合“情节特别严重”这一条件。然而,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至今没有对“情节特别严重”作出规范而详细的解释,只有各地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具体掌握。 目前,老百姓对贪污罪对贪污罪中“情节特别严重”闹不清。就先前被判刑的几个省部级高官来说,什么情况下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就让老百姓看不懂。例如,胡长清贪污544万元、成克杰贪污41 09万元、王怀忠贪污517万元杰被判死刑,但更高的贪贿额发生在后来者身上——黑龙江原政协主席韩桂芝702万元、原成都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高勇955万元、北京市交通局原副局长毕玉玺1004万元,他们都只被判死缓。 二、 贪污罪“情节特别严重”如何理解 首先,作为死刑界限的“情节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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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法发[2010]36号) 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均衡,维护司法公正,根据刑法和刑事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一、量刑的指导原则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二、量刑的基本方法 1、量刑步骤 (1)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根据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并综合考虑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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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一) 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均衡,维护司法公正,根据刑法、刑事司法解释及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刑事审判工作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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