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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退休人员的误工费是否因该赔偿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经常遇到这种情况,即受害人为退休人员的,继续被其他单位聘用从事工作,在发生交通事故损害后,向法院主张赔偿其误工费的诉讼请求,对于退休人员继续工作的误工费的主张,是否应当支持呢?
咨询律师: 胡骅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婚姻损害赔偿
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上述原因导致离婚,提出损害赔偿的: 1、 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 2、 必须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 3、 必须是在提出离婚时提出,即:离婚才能提起赔偿,赔偿必须在离婚的前提下提出,只提赔偿不提离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 必须是针对合法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不能向第三方提出损害赔偿。如果提出离婚的是有过错方,而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损害赔偿,如果在一审没有提出,在二审时还可以提出,人民法院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离婚后一年内可以另行起诉,提出损害赔偿。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损害赔偿举证责任指引
纠纷起因、被告过错、损害事实的依据,要求赔偿数额及计算依据; 受损害现场、实物的照片、有关部门的鉴定及证明; 涉及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二条至一百二十七条及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特殊侵权赔偿的受害人,应提供损害的事实以及损害事实与被告有因果关系的证据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到酒店住宿或吃钣车辆丢失,酒店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河南梅溪律师事务所 郎建勇 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对此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在审判实践中,将车辆停放在他人提供的场地上,车辆停放人和场地提供者之间基于停放车辆的灭失而发生的损害赔偿诉讼,主要包括了车辆保管合同、场地租赁合同和消费服务合同三种类型。消费服务合同可分为独立型消费和附属型消费。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未支付赔偿款 无权行使追偿权
雇员受伤后房主归某、雇主李某被判赔偿,在未实际向雇员履行赔偿责任的情况下,归某、李某向贵阳市某某人民法院起诉第三人要求行使追偿权。 2010年10月02日,归某将农村自建房屋承包给无相应施工资质的李某修建,李某雇请罗某为其当小工。2010年10月15日,罗某在施工过程中被第三人贵阳白地云某水泥板厂生产的水泥板断裂打伤。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未支付赔偿款 无权行使追偿权
雇员受伤后房主归某、雇主李某被判赔偿,在未实际向雇员履行赔偿责任的情况下,归某、李某向贵阳市某某人民法院起诉第三人要求行使追偿权。 归某将农村自建房屋发包给无相应资质的李某修建,罗某是李某雇请的小工。2010年10月15日,罗某在施工过程中被第三人贵阳某水泥板厂生产的水泥板断裂打伤。罗某受伤后,在医院接受治疗共用医疗费90000元。
咨询律师: 刘波
熊某明的工资卡上,无需签名。 2009年12月24日早上7时10分许,熊某太在其工作的路段清扫街道时被驾驶二轮摩托车的李某撞伤,经鉴定为九级伤残,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熊某太申请劳动仲裁被裁决不予受理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城管局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8.6万元。 [分歧] 父替子清扫街道受伤城管局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咨询律师: 刘波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人身伤害赔偿标准
人身伤害赔偿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咨询律师: 刘波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侵害荣誉权的有哪些表现形式
非法侵占他人荣誉 这是指对他人获得的荣誉,行为人以非法手段进行冒领、强占或偷窃。如某县决定对见义勇为的农民刘大民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金,参加颁奖仪式的通 知寄出后,邮递员误将信送到了与刘大民同村的刘大明手中。刘大明乘机冒充刘大民领取了荣誉称号和奖金。在本案中,刘大明就侵犯了刘大民的荣誉权。 二 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 这是最典型的侵害荣誉权的 行为。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损害赔偿是否包括精神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八条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咨询律师: 刘波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无过错方作被告时可否提出损害赔偿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可以提出精神赔偿,一审时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另行起诉。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意外伤害是怎样定义的
是指被保险人遭受的伤害是非本意的,不能是咱自个愿意的,来自自身以外的偶然原因引起的事故。这里要注意的是疾病不属于意外。一些保户往往认为得了疾病(如心脏病突发脑血栓等)也是意外,要保险公司赔偿。实际上,疾病虽是偶然发生的,也违背当事人主观的意愿,但它的发生是一种来自身体内部的因素,故不在人身意外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二是剧烈的伤害。
咨询律师: 刘波
篮球比赛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在激烈的身体对抗中,致害者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呢?近日,上海市嘉定区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因自发组织篮球比赛受伤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2008年4月的一天,张某、李某下班后和同事尚某、王某等人来到嘉定体育中心篮球场打球。 除了李某穿皮鞋上场外,其余人员均穿着运动鞋上场。
咨询律师: 刘波
赵某与同伴到一家饭店就餐,结账时因饭菜质量与饭店发生纠纷,双方正在协商时,从外面进来一男子将赵某拖出便打。赵某几次呼救,但餐厅无一人出来制止,后肇事者逃逸;赵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1000余元。 庭审中,赵某认定该男子为饭店工作人员,但是提不出证据;而饭店则矢口否认。
咨询律师: 刘波
前不久的一天晚上,我在街心公园散步,见有两人在激烈争吵,动上了拳头,遂热心肠地上前解 劝。架劝了下来,我却付出了血的代价,眼睛被打伤,花去了6000余元医疗费才痊愈。是谁打的呢?打架者周某和冯某都矢口否认,我自己也搞不清砸在眼睛上 的是谁的拳头,索赔的事儿陷入僵局。请问,劝架被误伤,该由谁埋单? 律师解答: 劝架遭误伤,侵权人应当担责,可两个打架的人,谁是真正的“肇事者”?在现场一片混乱的情况 下,可能还真分不清谁是肇事者。不过,法律并不强求一定要找到确切的肇事者,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 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 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也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应当 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劝架被误伤该由谁担责
前不久的一天晚上,我在街心公园散步,见有两人在激烈争吵,动上了拳头,遂热心肠地上前解劝。架劝了下来,我却付出了血的代价,眼睛被打伤,花去了6000余元医疗费才痊愈。是谁打的呢?打架者周某和冯某都矢口否认,我自己也搞不清砸在眼睛上的是谁的拳头,索赔的事儿陷入僵局。请问,劝架被误伤,该由谁埋单? 张匡林同志: 劝架遭误伤,侵权人应当担责,可两个打架的人,谁是真正的“肇事者”?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昨日上午公布了《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将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我国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具体操作标准上的法律空白即将被填补。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表示,制定这个《司法解释》依据的司法价值理念是:让无辜的受害人能够得到司法救济;让无视他人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的侵权人承担责任和风险 。
咨询律师: 胡骅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刑事案件--人身伤害法医鉴定程序
法医鉴定主要受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委托的鉴定。县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需要作人身伤害法医学鉴定的,须委托县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初次鉴定,不得越权鉴定。 2、委托鉴定由办案单位进行,不授理以个人名义委托的法医学鉴定。 3、委托法医鉴定前,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当准备充分的鉴定材料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合同中人身伤害免责条款无效
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中造成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 《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而免责的条款无效。法律之所以规定上述两种情况的免责条款无效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健康损害赔偿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116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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