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人身损害 > 身体损害赔偿 >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共同致人损害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确定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时,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咨询律师: 胡骅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处理
对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处理模式   世界各国法律基本上都是采取排斥受害人可以实现双项请求权的制度,均认为受害人只能实现其中一项请求权,加害人不能负双重民事责任。从立法和判例上看,主要有以下三种处理模式: 1、禁止竞合。即合同关系当事人不得将对方的违约行为视为侵权行为,只有在没有合同关系时才产生侵权责任。
咨询律师: 胡骅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广东省2012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关于印发《广东省2012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的通知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广州海事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 根据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公布的2011年度的统计数据及有关规定,现将2012年度《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印发给你们。
咨询律师: 胡骅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2011年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2011年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关于印发《广东省2011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的通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文件 粤高法发[2011]38号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广州海事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 根据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公布的2010年度的统计数据及有关规定,现将《广东省2011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印发给你们。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公式
受伤: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治疗费 致残:以上受伤赔偿额+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残疾后的生活)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施救费 致死:以上受伤赔偿额+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亲属办理丧事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停尸费、运尸费、整容费、法医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什么叫人身侵权
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或者虽无过错但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侵害公民的生命、健康、身体,依法应当承担损害赔偿法律后果的行为。 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是损害赔偿中的一种,在实践中,因其所发生的纠纷,在损害赔偿中占有很大比例。
咨询律师: 胡骅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无理索赔受伤自身有过错也应担责
顾客怀疑洗头发时项链掉在理发店,多次去店里索赔,不料被店主拿刀砍伤,责任如何承担?日前,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对这起健康权纠纷作出判决,判决店主承担70%的赔偿责任,其余责任由顾客方自负。 2012年5月10日中午,原告方某到被告艾某经营的理发店洗头发,洗完头发按摩时方某将脖子上的项链取下来捏在手上,过了两个多小时方某离开理发店。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聚会劝酒出事要担责
昨天我才听说,那天王回家后酒精中毒,他父母吓得半死,幸好及时送医院没出事。请问律师,如果劝酒出事,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律师回复: 以下三种情形,共饮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一是强迫性劝酒。即明知对方不能喝酒,或身体有疾病,对方已经明确表示身体不适,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对方饮酒,甚至故意灌酒,用话要挟、刺激对方喝酒。二是未将醉酒者送到安全地方。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条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咨询律师: 胡骅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人身伤害赔偿问题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法律咨询: 人身伤害赔偿问题?事件描述:一施工单位在某建设单位厂区施工。该建设单位一个压力溶气罐发生爆炸,伤住施工单位一个管理人员、伤情很严重:右小腿粉碎性骨折,左腿骨折,右胳部多处骨折。该建设单位事件发生后态度很好,董事长、总经理亲自到医院看望、慰问。
咨询律师: 胡骅
由打架造成伤害的,对方如果你先赔偿,你没有垫付义务,可以要求对方先行治疗,治疗完毕后,凭正规票据向你索赔。对于没有证据支持的费用或不合理要求等,你可以拒绝。 法律咨询: 我家孩子打架造成对方鼻子粉碎性骨折,对方现在拒绝谈赔偿,我该怎么办? 前几天我家孩子上厕所,别人插队,俩人打起来的,对方现在鼻子粉碎性骨折,对方现在拒绝谈赔偿的事,要求走法律程序。
咨询律师: 胡骅
自诉是公诉的对称,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法律咨询: 被两人打伤,法医鉴定伤情为轻伤,请问我该如何起诉他并索要赔偿? 报案后行凶的两人都已抓到,法医鉴定伤情为轻伤,轻伤的构成主要因为刀伤请问: 1、用刀者被刑拘,用木棍者治安拘留15天就放了这样合理吗 2、这个案件是公诉还是自诉。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作期间与顾客发生肢体冲突,对方要求赔偿五万元,我该怎么办? 我在北京西单新一代商场上班,销售手机,我们店里的销售手段存在着欺诈行为,可以说是强买强卖,难免与顾客发生冲突,就在前天,因为顾客想退手机,我不给退,发生冲突,然后就打起来了,彼此都有受伤了,然后顾客报警,我和顾客都去医院了,并做了伤情鉴定,都是轻微伤,警察调解,顾客要求赔偿五万元,我不同意,请问我该怎么办?
咨询律师: 方亮辉
2012年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    根据山东省统计局公布的2011年度的有关统计数据,现将2012年度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有关数据标准通知如下:该标准适用于除青岛市以外的所有地市。 一、2011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2792元。 二、2011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14561元。 三、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8432元。
咨询律师: 胡骅
天后死亡的,应依法对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肇事者追究刑事责任。 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不含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也不含停工、停产、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重伤,按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执行;轻伤,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的《人体轻伤鉴定(试行)》执行。
咨询律师: 刘波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如何界定死亡、受伤、财产损失
死亡,根据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事故统计工作的通知》规定:死亡是以事故发生7天内死亡为限,即7天内死亡的,按死亡事故统计,7天后死亡的,则不作死亡事故统计。 交通事故的伤者在7天以外死亡的,虽然在统计上不作为重大交通事故统计,但对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追究却不受死亡时间的限制。因为区别罪与非罪的主要界限是交通事故的后果和肇事者所负的交通事故责任,而不是在事故发生时是如何统计的。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6230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15644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20 ,992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9 ,804 死亡赔偿金 (城镇居民) 60 周岁及以下 636
咨询律师: 刘波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残疾人生活补助费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法通则〉的意见》第146条规定:“侵害他人身体致使其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赔偿的生活补助费,一般应补足到不低于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的标准。” 网友提问:残疾人生活补助费范围 律师解答: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法通则〉的意见》第146条规定:“侵害他人身体致使其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赔偿的生活补助费
咨询律师: 刘波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死亡补偿费范围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1岁减少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 网友提问:死亡补偿费范围 律师解答: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1岁减少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增加1岁减少1年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网友提问: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关于死亡赔偿金的规定 律师解答: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健康损害赔偿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2 业务咨询人数: 94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