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早晨,因对生活状况不满而蓄意杀人,暴徒马某闯入河北辛集市蒙太梭幼儿园行凶,护士郭钗为保护幼儿园的62个孩子,只身与马殊死搏斗,身中数十斧,最终与她年仅4岁的儿子一同被害。
5月11日,山西省晋城市某校学生因早到不能进教室,在教室旁边的舞台上避雨时舞台房顶部分塌陷,造成1死13伤的事故.
6月9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某中学组织学生到某水库远足,返校途中8名学生掉队继续游玩,其中4名学生溺水身亡。
8月4日上午,北京北大第一医院幼儿园临时工徐和平挥刀对幼儿狂砍,导致15名幼儿和1名教师受伤,1名幼儿死亡。
9月11日上午10时40分,歹徒杨国柱突然闯进苏州市吴中区白云街13号外来民工子弟临时托管点,挥刀对儿童狂砍,当场砍伤儿童28名。
9月20日上午7时许,山东省莒县第一实验小学发生杀人事件,一男子手持菜刀,在教学楼四楼内追砍上课的小学生,并劫持一名女学生,后被警方制服。有25名小学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
校园安全 刻不容缓
2004年,国内中、小学学生伤亡事故频发,一幕幕触目惊心的场景,暴露出各地区学校在安全管理方面所存在的严重漏洞和薄弱环节,同时也引起了教育部等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公安部、教育部等八部委联合制定下发了《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增加教育安全设备专项建设,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在《方案》中,要求各地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当地教育、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当地专项整治行动。同时,《方案》中也明确提出了专项治理校园安全的四项工作重点:一、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行动。二、对校园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每一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进行自查,对查出的每一处安全隐患登记造册,逐级上报。三、全面清理整顿不合格办学机构和从业人员,凡是不符合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教师和其他人员一律要调离教学和工作岗位。四、要严肃查处一批重大案件。要把侦破、查处针对未成年人的伤害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对于已经发生、尚未侦破的侵害校园和伤害未成年人的恶性案件,要集中力量,挂牌督办,限期侦破。对破获的案件,司法机关要依据国家法律从重从快判决。对影响恶劣、社会反应强烈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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