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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体罚及变相体罚现象
发表时间:2012-05-31 浏览次数:178

摘要:体罚,是教师对学生肉体实施惩罚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殴打、罚站、下蹲、超过身体极限的运动、刮脸、打撕嘴巴等行为。变相体罚,是指采取其它间接手段,对学生肉体和精神实施惩戒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劳动惩罚、抄过量作业、脸上写字、讽刺挖苦、谩骂、烈日下暴晒等行为。

关键字:体罚 、危害性、普遍性 原因 法律责任 建议

体罚,是教师对学生肉体实施惩罚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殴打、罚站、下蹲、超过身体极限的运动、刮脸、打撕嘴巴等行为。变相体罚,是指采取其它间接手段,对学生肉体和精神实施惩戒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劳动惩罚、抄过量作业、脸上写字、讽刺挖苦、谩骂、烈日下暴晒等行为。

一、体罚的种类

目前据我们了解体罚学生手段包括粗略统计:

1、罚站、罚跑、罚跪、罚下蹲、罚晒、罚做府卧撑、罚静力练习、面壁、罚抄写、罚款;

2、以打击为主的有揪耳朵、扇耳光、脚踢、 教鞭抽;

3、以语言暴力为主的有威胁、呵斥、讽刺、挖苦、辱骂、刁难、侮辱谩骂学生 ……

更有意思的是体罚手段还有别的“雅称”:教师打学生,或让学生打学生(一些学生干部被迫成了小打手)——所谓给点教训;学生自己打自己——可谓自己告戒自己;随意停课,如不让学生进教室听课(短的一节,长的两天),或者不准学生来校上课等等——名为反醒、反思;讽刺、挖苦等语言为主的——名为“心理疗法”……

二、体罚的危害性

教师总以为自己在校园的绝对权威不容冒,而他们对学生不良行为的处罚,则是因为学生的行为妨碍了自己预设程序的进行,所以他们就在课堂内外频频实施体罚,给教育带来不堪设想的后果,危害性极大。

1、难以转变学生不正确的态度。虽然体罚可能达到在特定情境中制止某种行为的目的,却很难转变学生不正确的态度。体罚与变相体罚只能使学生学会逃避体罚,而不是诚心转变态度,改正错误。这种体罚与变相体罚显得相对无效。

2、难以形成良好的教育氛围。“杀鸡儆候”式的体罚使学生在行为上谨小慎微,时时、事事消极防卫,害怕教师。这就不利于学生形成积极向上、勤奋学习的思想品质,也不利于班集体形成文明、和谐、轻松的氛围。

3、体罚与变相体罚会给学生带来不必要的焦虑。严重的会使 学生的人格尊严、身体健康权、受教育权等等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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