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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教育局公布中小学校春季收费标准
发表时间:2012-05-31 浏览次数:445

春季开学在即,昨天,西安市教育局公布了西安市中小学校春季开学收费政策。

西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规定: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学生全部免收杂费,免收国家教科书目录内教科书费,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并取消寄宿生住宿费。

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含暂未被地方政府接收的企事业单位附属学校)全部免除学生学杂费。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按照公办学校补助标准免除学生学杂费。代办费仅限课本费一项,其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城市义务教育学校中具有当地农业户籍的学生,免收国家教科书目录内教科书费。服务性收费规范为三项,分别为伙食费、住宿费和自行车保管费。西安市公办高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学费、借读费、择校费。其中,学费收费标准为:省级标准化高中每生每学期800元,城市普通高中350元,农村普通高中200元;职业高中文科每生每学期700元,理科900元。借读费标准为:省级标准化高中每生每学期1000元,城市普通高中800元,农村普通高中400元;择校费标准为:西安市的省级、市级标准化高中及普通高中每生三年最高分别不超过1.5万元、1.2万元和0.9万元。另外,西安中学、西安高级中学、西工大附中、陕师大附中、西安交大附中、西铁一中、长安一中、西安市83中等8所学校择校费标准为每生三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择校费可在开学入校时一次性收取,也可分学期收取。

从2010年1月1日起,取消公办高中行政事业性收费中的原普通高中计算机培训费项目。西安市教育局还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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