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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考试作弊被开除 告母校侵犯受教育权
发表时间:2012-05-30 浏览次数:335

8月1日,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大四生汪x起诉母校江苏科技大学侵犯其侵犯受教育权的行政诉讼案。

原告汪x在递交给法院的诉状中称,2006年12月23日他在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中违反规定将手机带入考场,接收到了同学潘某发来的与考试相关的短信,但其并未偷看,后手机被监考老师搜出。同年12月31日,江苏科技大学作出了处分决定,认定汪x的行为属“组织作弊”,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汪x认为母校江苏科技大学的处分决定事实不清、定性错误、违反法定程序、适用法律错误,侵犯了他的受教育权,要求法院判决撤消被告江苏科技大学作出的处分决定。

记者从京口法院行政审判庭获悉该类案件在镇江市尚属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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