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案件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
发表时间:200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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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8条和第180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或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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