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处理]
用人单位能禁止员工兼职吗?
小王在会计本职工作之外找了一份财会工作,每月几乎不必跑几次兼职单位。可是,小王的主管刘女士并不赞同这样的观点。刘女士认为,用人单位给了一个员工工作,为他提供一份薪酬,员工应该尽力为自己的单位做事。如果一个员工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之外还有工作,那他到底如何做好两者的协调呢?于是,刘女士向公司提出应该建立禁止兼职的制度,至少在她所管辖的财会部门应该先建立起这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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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争议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无管辖权为由对劳动争议案件不予受理,当事人提起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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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争议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0年7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9月14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特作如下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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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争议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006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93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对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补充解释如下: 第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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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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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案件举证责任倒置
司法实践中,举证责任的承担直接关系到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实现,按照法律规定,主张权利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这也是是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然而,由于社会关系的复杂性,在很多情况下这一原则却不能给当事人的权利提供充分救济。因此,而举证责任倒置作为一般举证原则的例外,越来越多的被适用。所谓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基于法律规定,将通常情形下本应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就某种事由不负担举证责任,而由他方当事人就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该方当事人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举证责任分配制度。 劳动争议案件中,虽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主体,但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有一定的人身依附属性,致使用人单位处于强势地位,劳动者普遍处于弱势地位。为了平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利益,我国劳动立法倾向于对劳动者的保护,以抵消这种实质上的不平等。特别是在举证责任分配中,由于很多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劳动者往往很难获得或者根本无法获得这些证据材料。因此,完全让劳动者举证证明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是不公平、不合理的。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和《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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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争议处理]
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应承担赔偿责任
者的工作、就业、医疗以及子女入学等造成相应的影响。 本律师认为,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给员工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基本义务,这一法定义务已经我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予以确认。用人单位一切不缴纳或者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均为法律所禁止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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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争议处理]
哪些情况下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形
哪些情况下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为了保障人民的健康安全和国家资财不受损失;为了完成国家紧急任务和必要的生产任务,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加点。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经营需要,在与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劳动法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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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争议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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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2012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6次会议通过) 最高人民法院 法释〔2013〕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已于2012年12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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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处理]
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法释[2001]14号 (2001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5次会议通过,自2001年4月30日起 施行。) 颁布日期:20010416实施日期:20010430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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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处理方式
劳动争议处理方式 1.协商(和解) (1)协商达成一致,应当签订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2)经仲裁庭审查,和解协议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的,仲裁庭可以将其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当事人为达成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争议事实的认可,除外。 2.调解 (1)调解委员会由劳动者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人数由双方协商确定,双方人数应当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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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1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5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1〕14号 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1年3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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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2012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6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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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一)(二)(三)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01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5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1〕1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1年3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5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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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政策性汇编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政策性问题的复函》 劳办发(1994)322号 河南省劳动厅: 你厅《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中若干政策性问题的请示》(豫劳裁便〔1994〕7号)收悉,经研究,现对其中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关于企业离退休人员从事有报酬的工作后,原单位停、减发退休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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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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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处理]
最高院劳动争议案件解释(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2013年2月1日施行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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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处理]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诉讼主体的确定
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列为共同被告。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与其他平等主体之间的承包经营期间,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或者一方发生劳动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将承包方和发包方作为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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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处理途径有哪些
劳动争议处理途径 是什么?这是很多人都很关心,但是,却不太了解的知识。劳动争议在当代社会是很常见的社会现象。发生劳动争议之后,就应该对劳动争议进行处理。那么,劳动争议处理途径到底有哪些呢? 网友提问: 劳动争议处理途径有哪些?解决劳动争议的方法有哪些? 律师解答: 劳动争议处理途径 第一,协商。 劳动争议发生后,尤其是工伤待遇争议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应当首先进行协商,以达成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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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争议处理]
发生劳动争议需要提供的证据
劳动争议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发生劳动争议需要提供哪些证据呢?律咖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网友提问: 发生劳动争议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律师解答: 发生劳动争议需要提供以下证据: 一、劳动争议案件一般举证内容: 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 2、劳动仲裁委员会对起诉方裁决书的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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