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劳动争议 > 劳动仲裁 > 关于劳动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的履行
关于劳动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的履行
发表时间:2012-11-22 浏览次数:390

如果仲裁裁决书或调解书生效后找到公司要钱,但是公司以账面上没有这么多可提现的现金为由拒绝支付补偿和赔偿金。那么接下来应当怎么办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根据法律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具有执行力,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履行,履行的基本原则是全面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实践中很多的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裁决书生效后仍然拒不履行相应的义务,此时劳动者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由法院执行的调解书、裁决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

所以,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持生效的仲裁裁决书或调解书向用人单位注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公司支付补偿和赔偿金。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劳动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的履行”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劳动仲裁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182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