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如何分担?
原告 中国a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邓州支行(以下简称a银行邓州支行)。 被告 王某 被告王某原系原告中国a银行邓州支行的办公室主任,1994年春兼任原告下属的劳动服务公司经理,后根据上级要求,劳动服务公司与原告脱钩,被告与原告签订了停薪留职协议,出任脱钩后的劳动服务公司(后变更为邓州市b贸易公司)经理。1995年秋,由于经营不善,公司倒闭,被告自此未到原告处上班。1997年6月原告开始停发被告工资,并停办了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及失业保险金。1996年12月,原告以邓a银发〔1996〕38号文件形式上报南阳分行关于对“王某所犯错误处理意见”的请示,请求对被告按辞退处理,但原告未能举证南阳分行是否批复。2004年10月22日,中国a银行南阳分行在南阳日报《社会早刊》上刊登公告,要求被告等10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档手续,被告看到公告后,经与原 告及南阳分行协商未果,于2006年6月诉至邓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该仲裁委员会裁决双方的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原告应为被告补缴“三金”费用等。裁定书下达后,原告不服,在法定期限内诉至本院,请求依法确认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终止,驳回被告要求恢复工作,补发工资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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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
解除劳动关系莫忘“后合同权利
劳动者普遍认为,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便一了百了。然而,为了全面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劳动法律还规定了一些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特殊条款。这些权益既有合同法所规定的权利,也有依据我国法律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附随权利”,我们统称为劳动者的“后合同权利”。 案例: 李旭在某企业工作8年,今年合同期满,单位以合同期满正常解除为由拒绝给付每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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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解除情形
合法劳动关系成立后,并非一成不变,正如普通合同有解除情况一样,劳动合同在出现无法维持情形时也要解除。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用工双方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 1、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按照《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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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解除劳动关系]
工伤后解除劳动关系
关于很多人询问工伤后解除劳动关系实际操作问题,本文为大家详解。 劳动关系的解除既涉及劳动者的就业机会和生存权利,也影响到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因此须慎重对待。特别是对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我国劳动法律法规都作了严格的限制,即必须具备法定的情形,否则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行使解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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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
不按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公司败诉
关系并非协商解除,而是2005年10月24日,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钱经理口头通知其解除劳动关系,杨先生向法院提交了其与钱经理的电话录音证据。同时,杨先生认为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不合乎劳动法的规定,要求法院予以撤销,认定双方仍存续劳动关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公司诉称其与杨先生于2005年10月21日协商解除的劳动关系,未向法院提交书证,仅向法院提交了两份公司职员的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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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
解除劳动关系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劳动纪律,规范解除劳动关系的管理,使之规范化、合法化,特制定本规定。 二、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类别 1、 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1) 辞职 辞职是指在合同期内,由员工提出提前终止聘用关系的行为。 试用期内员工辞职须提前4天申请,转正后须提前10天申请,总经理特别指示的人员不受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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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为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推进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妥善安置 有关人员,维护社会稳定,现对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 所得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 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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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能否因职工工伤解除劳动关系
求保持与单位的劳动关系,该公司认为劳动合同已期满,不同意保持与洪某的劳动关系,双方发生争议。2005年11月10日,洪某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同年12月16日作出裁决:1、双方依法订立劳动合同;2、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给付洪某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费用。 评析: 本案涉及到两个法律问题:一是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二是用人单位能否因职工工伤而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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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
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举证不力被判败诉
的经济补偿金3000元;支付未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3000元。 2008年11月,海淀仲裁裁决知录研究院支付姜先生工资差额200元;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13413.79元;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2500元;支付未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3000元。对此,知录研究院不服,起诉到海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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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
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必须履行法定程序
某公司因需要开具了调函将张某调入,履行了调入企业的正式手续,双方建立劳动关系。而当某公司要与张某解除劳动关系时,按规定必须履行通知等法定程序,否则按规定视为未解除劳动关系。此后,张某与该公司发生纠纷,某公司以张某多年未提供实际劳动,认为劳动关系已自行终止,而张某认为双方未履行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因此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本案公司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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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
辞职与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区别及界定
离职,意味着劳动关系的结束,离职的方式有四大类:劳动关系终止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每一类中各分诸小类,有多种的离职原因与相应的法律依据 劳动关系终止 劳动关系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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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
广州:解除劳动关系 补偿金10万内免缴个税
市地税局本月起调整标准 解除劳动关系 补偿金10万元内免缴个税 从今年7月1日起(税款所属时期),广州市个人因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10万元(含10万元)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按有关规定征税。有关补偿金免税标准的通知已于近日下发到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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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
企业改制过程过程中变相解除劳动关系引起纠纷的处理
如一次性买断工龄或一次性支付安置费的,买断工龄的性质实质上是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特殊形式,一次性支付安置费实质是经济补偿问题。实行一次性买断工龄是根据职工的工龄长短,以多少钱一年折算发放给职工安置费。其安置费标准是根据企业财产、收益情况而定的,有的给职工安置费很低。目前许多地方都存在这种做法,但是这种做法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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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
除名的概念和争议处理
未经企业批准而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一个月内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企业应对其按自动离职处理。这里按自动离职处理,是指企业应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对其作出除名处理。因此,因\'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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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出国定居的 如何支付一次性离职费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出境定居的归侨侨眷职工享受一次性离职费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5]126号)精神,对不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本市归侨侨眷职工获准出境定居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时,其一次性离职费可按以下规定处理:(一)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将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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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
职工发生工伤期间合同到期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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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
未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 和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
未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 和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 2006年2月至2008年1月,李某在甲公司上班,2008年2月,李某回家过春节,之后就未到甲公司上班,李某未告知公司不去上班了,公司也一直未通知李某上班。直到2008年7月,李某以公司不通知其上班,要求与甲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和未上班期间的生活费共计23753元为由,到通州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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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
如何处理劳动者被错判宣告无罪释放后原已解除的劳动关系
如何处理劳动者被错判宣告无罪释放后原已解除的劳动关系? 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被错判宣告无罪释放后,是否应恢复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等有关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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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
解除关系怎么赔偿
问: 用人单位一年多没有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了.我们现在向劳动局仲裁.要求其支付双倍工资.并且签订长期的劳动合同的关系.,用人单位可能不会与我们签订长期的劳动合同关系.如果他要与我们解除劳动关系,我们将如何计算用人单位将付我们的经济补偿金?谢谢!!!! 答:你可以向单位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不能以此为由解除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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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
国有企业改制为非国有控股企业的职工是否需要解除劳动关系
国有企业改制为非国有控股企业的职工是否需要解除劳动关系?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推进省属国有企业改制的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3〕67号)第十七条规定:原企业改制为非国有控股企业的,应与原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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