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法律咨询:工人因公殉职赔偿是如何的?因为我们单位遇上了这种情况,而我是负责处理的。
法律在线咨询网律师解答:
工人因公殉职赔偿: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
依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工资制度改革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包括以下政策。
一、在职人员死亡后,分别按以下工资项目之和计发一次性抚恤金:
1、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2、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及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3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及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
二、离退休人员死亡后.计发一次性抚恤金包括以下项目:
1.工资制度改革后,实行职级工资制的离休、退休人员,按本人离退休时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之和计发;2.退休技术工人,按本人退体时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及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之和计发;3.退休普通工人,按本人退休时的岗位工资及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之和计发。
三、工资制度改革前离休、退休的人员,按民优发[1991]12号和民优发[1992]32号文件中规定的项目和国发[1993]79号、国办发[1993]85号文件规定增加的离休、退休费计发。
四、工资制度改革后,凡国家规定增加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离退休人员的离退费,也应计入一次付抚恤金内。
五、取消 1986年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故后一次性抚恤金最高数额不得超过3000元的规定(事业单位人员也同样执行此政策)。
因公殉职赔偿的相关知识:
对因公牺牲的人员家属的抚恤,按照2004年10月1日实施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执行;而因公殉职的抚恤,则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员工伤死亡政策执行,具体是人事部、财政部人薪发[1994]48号《关于工资制度改革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问题的通知》,其中关于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规定如下: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因公死亡的,为本人生前20个月工资。
另外:
可获得因公牺牲的抚恤金、丧葬费等和交通事故的赔偿。具体数额可请当地律师计算。因公殉职 应该按照国家公务员的的工亡待遇,以及家庭具体情况而定。 另外,可以向交通事故对方责任人请求请求依法赔偿,即如果诉讼得当 可以得到双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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