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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无证驾车肇事伤人被拘
发表时间:2012-07-11 浏览次数:425

因酒后无证驾车肇事伤人的叶某,被常德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5日。

11月23日20时30分,常德武陵区丹洲乡八一路石灰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二轮摩托车撞向一辆人力三轮车,致使三轮车上两人受伤。常德交警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将伤者及时送往医院救治,疏导交通,处理现场。

经查,肇事驾驶人叶某,桃源县人,23日晚,与朋友各骑一辆二轮摩托车去丹洲乡另一朋友家玩,叶某酒后驾驶的是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当行驶至丹洲乡八一路石灰村路段时,遇突发情况处理不当,撞上人力三轮车,车上2人被撞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给予叶某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交警提醒:切勿酒后驾驶,珍爱生命、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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