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人重伤构成交通肇事罪吗?
问:我亲戚酒后驾车,撞倒一个人,因当时受惊吓,我亲戚撞人后逃逸,现伤者在医院救治,听交警部门说,受害人伤情很重,如果经鉴定是重伤的话,我亲戚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可我了解的是致人死亡时,才会涉嫌刑事犯罪。请问,致人重伤也会构成犯罪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般情形下,一人重伤,肇事方负全部或主要责任,未有其他违法情形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情形之一的,构成交通肇事罪: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本案中李先生的亲戚不仅是酒后驾车,而且有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如果受害人经鉴定为重伤的话,那么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李先生的亲戚构成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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