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事故赔偿最新标准
发表时间:2011-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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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下发2010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有关数据的通知
闽交警网传[2010]93号
各交警支队: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2010福建统计摘要》及相关数据,现将2010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有关数据通知如下: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577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680元/年(死亡、伤残赔偿金);
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3451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016元/年(被抚养人生活费);
三、职工平均工资28666元/年;
四、丧葬费143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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