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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法律的相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经审判委员会第1556次会议讨论,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值此司法解释公布之际,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就《解释》的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2月21日施行,请您谈谈为何要出台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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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作为司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 标明位置),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执勤民警,听候处理;过往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也应予以协助。 2.怎样保护交通事故现场? 出了交通事故后,司机有责任主动保护现场,在民警没有到达现场前,遇移动事故受伤者送医院抢救时,要对伤者的躺卧位置和姿态设置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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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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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规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辖 第三章报警和受理 第四章自行协商和简易程序 第五章调查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现场处置和现场调查 第三节交通肇事逃逸查缉 第四节检验、鉴定 第六章认定与复核 第一节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第二节复核 第七章处罚执行 第八章损害赔偿调解 第九章涉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第十章执法监督 第十一章附则编辑本段 总则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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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规定] 轻微交通肇事怎么处理
对于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肇事怎么办?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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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规定] 什么叫二次肇事?
行为人发生交通事故,在逃逸过程中又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第二次交通事故中被害人死亡。这就是所谓的二次肇事问题。 这种情况,行为人在主观上会有以下几种罪过形式。 第一种,即行为人在第一次肇事后,又以同样的过失继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进行逃逸,对先前违反的注意义务明知故犯而造成第二次交通事故,致使第二次交通事故中被害人死亡。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对受伤者死亡的罪过形式符合间接故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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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肇事车主的责任有哪些?《道路处理办法》第31条规定,“驾驶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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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规定] 醉酒开的士怎么处理
从重罚两千,以后,喜欢“喝两杯”的驾驶员该认真考虑在贪杯和驾驶之间选其一了。即将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大了对饮酒、醉酒后驾车的处罚力度。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将被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重罚。 对于驾驶公交、出租等营运机动车的,饮酒后驾车和醉酒后驾车的罚款和吊扣均按上述规定最高限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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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规定] 酒后驾驶怎么处理
新手不准上高速所谓新手,可以通俗地理解为市民第一次领到驾驶执照为一年的驾驶员。由于高速公路上的道路通行条件比较好,车速比较快。而新手的驾驶技术有限,经验不足,不能适应高速公路行车的要求。所以,新手驾车上高速是一种违法行为。统一粘贴新手标志,《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2条已经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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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一条规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交管局规定,对于举报属实的,除给予经济奖励外,对于本市司机,可以清除其违章所积累的分值。去年京沈高速路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肇事司机弃车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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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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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因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代替驾驶、违法行为尚未消除、需要调查或者证据保全等原因不能立即放行的,可以扣留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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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的重要任务之一是抢救受伤人员。要采取各种措施充分保证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能够得到及时的抢救治疗,从而有效地减少交通事故伤亡人数,保障事故受害人的生命安全。为此,《道路交通安全法》首先将医疗机构对受伤人员的救助义务规定为一项法定义务。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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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后,对伤者的抢救是刻不容缓的,为了保证伤者及时得到抢救治疗,《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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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然后和肇事车一起去对方的保险公司定损。 3.责任对等或“肇事方”逃逸 对等责任是最好解决的一类事故,请交警同志过来开事故单,然后各自报案索赔。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方”逃逸,那麻烦就比较大了。尤其在损失很大的情况下,无法走单方事故,只能请交警同志过来勘验现场立案侦查,然后由保险公司代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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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规定] 车辆异地年检步骤
车主需要在原注册车管所(如李女士是在北京买的车,挂的牌,原注册车管所就是在北京车管所)开具委托检验通知书,同意委托西安市(或其他市)车管所进行该车辆的年检。 需要注意的是,开具车辆年检委托书,一定是需要到原注册车管所,如果没有办理异地审车委托书,外地落户的车辆在别处是不能进行正常年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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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规定] 三车连环相撞
2002年12月31日下午6时许,北京某派出所民警于先生驾驶富康车由东向西行至北京南三环某路段处,尾随前方别克车发生了追尾事故。两司机及其乘车人下车协商(在两车之间)。此时,某公司驻京办事处人员安小姐驾车同方向从后驶来,与两事故车再次发生追尾事故,造成三车损坏,两司机及乘车人共6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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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规定] 交通上诉案
委托代理人 麦xx,女,1959年出生,汉族,系罗xx之妻。 原审被告 盛xx,男,1968年9月6日出生,汉族,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佛罗镇xx村人,住该村,农民。 上诉人林xx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乐东黎族自治县(以下简称乐东县)人民法院(2001)乐民初字第5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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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确定机动车所有权人问题的复函 公交管[2000]98号 颁布日期:20000605 实施日期:20000605 颁布单位:公安部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公室: 你办5月23日来函收悉,现复函如下: 根据现行机动车登记法规和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或者不准予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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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 104 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已经2008年7月1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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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程序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172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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