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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驾驶人是否应当承担事故责任? 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铲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法刑三〔2014〕1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 近段时间以来,各地法院就“醉驾”犯罪审判中涉及的若干问题,向我院请示或征询意见。我庭结合前期调研的情况,对所提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征询了省人民检察院相关业务处的意见,现归纳如下,作为统一解答,供各级人民法院审判此类案件时参考: 一、审判“醉驾”犯罪案件如何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答:惩治“醉驾”犯罪,也要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驾驶知识] 酒驾和醉驾的标准?
酒驾标准: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并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于80毫克为饮酒后驾车。醉驾标准: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为醉酒驾车。 酒驾一次性计12分。 醉驾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可以判处6个月以下拘役,吊销驾驶证。 对于醉驾行为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驾驶知识] 2014最新酒驾处罚标准
新交规加大了对饮酒和醉酒驾驶的处罚,但新交规实施后,依然还有很多人怀着侥幸的心理进行酒后驾驶
咨询律师: 胡骅
常见的哪些违章行为不能获得保险赔偿? (1)对于驾驶证方面的:无有效驾驶证的;所驾车辆与驾驶证上准驾车型不符的;持军队或武警部队驾驶证驾驶地方车辆;持地方驾驶证驾驶军队或武警部队车辆。驾驶员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 (2)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后驾车发生保险事故。 (3)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4)私有车辆用做营业用途(俗称黑车)。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第一条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鼓励技术进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
咨询律师: 胡骅
[交通法规] 交通违章赔偿标准2014
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三、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 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咨询律师: 胡骅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33号) 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发生事故时,张某建所持驾照证的有效期至2012年10月份止。吴某莲、辛某芳要求张某建及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165,368元。保险公司以张某建的驾驶证已过有效期、属无证驾驶为由,拒绝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分歧] 张某建是否属无证驾驶?存在两种观点: 第一种意见认为,属无证驾驶。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驾驶知识] 酒驾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肇事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驾,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危险驾驶罪)。
咨询律师: 胡骅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于2005年6月16日由交通部发布;根据2012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1号公布的《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第3次修正。该《规定》分总则、经营许可、货运车辆管理、货运经营管理、货运站经营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8章79条,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驾驶知识] 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应当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咨询律师: 胡骅
[驾驶知识] 机动车载物、载人规定
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三)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驾驶知识] 驾驶机动车应注意事项
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 (一)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 (二)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牵引故障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被牵引的机动车除驾驶人外不得载人,不得拖带挂车; (二)被牵引的机动车宽度不得大于牵引机动车的宽度
咨询律师: 胡骅
[驾驶知识] 道路上临时停车规定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二)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 (三)机动车用作抵押的
咨询律师: 胡骅
[交通法规] 交通事故的定义与分类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公路、街道或其它道路上运行时引起或所发生的死人、伤人或物件损失的事故。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机动车中有各类汽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是用发动机或电动马达驱动的车辆。非机动车中有畜力车和自行车等。道路是指公路、街道、胡同、里巷、广场、停车场等供公众通行的地方。其中供车辆行驶的为车行道,供人通行的为人行道。
咨询律师: 胡骅
[驾驶知识] 汽车货物运输规则
第一条 为保护汽车货物运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明确承运人、托运人、收货人以及其他有关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维护正常的道路货物运输秩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营业性汽车货物运输及相关的货物搬运装卸、汽车货物运输服务等活动,应遵守本规则。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汽车运输与其他运输方式实行货物联运的适用本规则。
咨询律师: 胡骅
近年来,随着私家车的普及,相信“有车族”都遇到过亲戚朋友提出借车的事情。不借,面子上过不去。借,车子在借出期间超速违章、被刮被碰被损坏,甚至出现车祸,这些麻烦谁善后?那作为车主的您,借还是不借? 业内人士表示,虽然法律法规对交通事故发生,车辆所有人是否应承担垫付责任,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出于对受害人利益的保护,一般会认定车主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交通法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98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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