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协议离婚 > 出国人员如何办理协议离婚?
出国人员如何办理协议离婚?
发表时间:2012-07-10 浏览次数:154

一、一方为出国人员,一方在国内,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双方须共同到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出国人员出国前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须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甲、居住在国内的中国公民

 

(一)身份证和户口证明;

 

(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三)离婚协议书;

 

(四)结婚证。

 

乙、出国人员

 

(一)护照;

 (二)离婚协议书;

 (三)结婚证。

 

当事人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向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且在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的结婚登记,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双方须共同到原结婚登记的我驻外使、领馆申请离婚登记。居住国不承认外国使、领馆办理的离婚登记并允许当事人在该国离婚的,可以在居住国办理离婚或回国内办理离婚。

 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出国人员如何办理协议离婚?”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离婚条件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96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