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程序(一)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程序(二)
1980年婚姻法和司法解释规定的内容 1980年婚姻法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根据这一规定,“感情确已破裂”成为诉讼离婚的基本条件和司法尺度,是准予或者不准予离婚的原则界限。夫妻感情是婚姻关系的基础,离婚争议的产生,归根到底可以归结到感情的变化。如果感情确已破裂,婚姻已经“名存实亡”,就应当依法予以解除。
咨询律师: 胡骅
[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程序法规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本条是关于诉讼外调解和诉讼离婚的规定。 按照全国人大的立法释义,诉讼离婚的程序和条件解释为: 这次修改婚姻法,对本条作了补充完善,主要是增加规定了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和表明夫妻感情不和的事由,以便于司法审判中更准确地适用婚姻法有关诉讼离婚条件的规定。
咨询律师: 胡骅
① 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二、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
咨询律师: 胡骅
[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流程
诉讼离婚的概念及特征 诉讼离婚,是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其婚姻关系的一项离婚制度。诉讼离婚制度,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对离婚有分歧的情况,包括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发生的离婚纠纷;或者双方虽然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作出适当处理的情况。 诉讼离婚制度有下述特征: 第一,诉讼离婚有着法定的必要条件,即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
咨询律师: 胡骅
涉外离婚,是指当事人的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婚姻关系的订立在国外而现在欲在中国进行的离婚行为。 如双方均在中国有长期居留权,尤其是被告在中国合法居留一年以上,可以在中国办理诉讼离婚,案件的管辖及实体审理均适用中国法律。即一般情况下,原告应在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适用中国法律对实体问题进行审理,但中国法院不主动处理双方在国外的财产分割。
咨询律师: 胡骅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咨询律师: 胡骅
【新婚姻法离婚程序】诉讼离婚、准予离婚的情形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解释:离婚程序与准予离婚的情形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收集证据和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均应提交书面申请,并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在申请后七日内预交,到期不预交的,则对其申请不予准许。 申请证据保全的须提供相应的担保。 4、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并在提出申请之日起七日预交鉴定费用。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的程序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1)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咨询律师: 方亮辉
② 有明确的被告; ③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
咨询律师: 胡骅
[诉讼离婚] 如何起诉离婚
向法院起诉离婚时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诉讼离婚] 法院诉讼离婚程序详解
法院诉讼离婚程序详解 管 辖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咨询律师: 胡骅
特别是2010年上半年,双方争吵更加激烈。2010年7月,余某诉至法院刘某要求与刘某离婚。 【分歧】 对诉讼离婚前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第一种意见认为:余某与刘某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的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问题的协议对于具有法律约束力。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的一般程序
别提醒: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 有明确的被告; ③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立案庭进行审查与立案 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会在7日内进行审查。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的程序要求
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时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这就是诉讼离婚。 一、诉讼离婚的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咨询律师: 胡骅
[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相互发问→法庭辩论→法官主持调解(和好或离婚)→双方陈述最后意见→闭庭 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成功的发调解书。 四、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起诉 → 受理 → 审理 →( 调解)或 判决 → (不服一审判决的在收到判决书15天内)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的具体程序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必须选择诉讼离婚: 1.只有一方要求坚决要求离婚的 2.虽然双方同意离婚但未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未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的 5.双方或一方无法回户口所在地亲自办理的 诉讼离婚的具体程序如下: 1.原告(提出离婚的一方)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
咨询律师: 胡骅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本条是关于诉讼外调解和诉讼离婚的规定。 按照全国人大的立法释义,诉讼离婚的程序和条件解释为: 这次修改婚姻法,对本条作了补充完善,主要是增加规定了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和表明夫妻感情不和的事由,以便于司法审判中更准确地适用婚姻法有关诉讼离婚条件的规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诉讼离婚] 深圳诉讼离婚的流程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一、诉讼离婚--起诉(原告)、应诉(被告)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条件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96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