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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上述原因导致离婚,提出损害赔偿的:应满足下列条件: 1、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
咨询律师: 胡骅
[诉讼离婚] 夫妻假离婚争房产
都说买商品要打假,如今,闹到法院去的离婚官司也需要打假了。今天记者从东城法院了解到,一些人为了多分财产或躲避债务,在离婚官司中,配偶双方或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的案例屡见不鲜。东城法院近日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子。 今年8月,张明和刘丽以婚后感情不和为由,到东城法院起诉离婚。法官了解到,双方都是再婚,相识一年后于2008年6月登记结婚,婚后没有子女。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夫妻感情破裂:依据《婚姻法》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律咨询: 请问我的这样情况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吗?我是今年的3月结婚,媳妇是8.25生的孩子,现在她提出离婚,孩子刚满月,我们能去办理离婚手续吗?如果一方坚持不去办理手续,不同意离婚 需要多久能法律裁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诉讼离婚] 无性婚姻起诉离婚
社会学家说,夫妻间如果没有生理疾病或意外,却长达一个月以上没有默契的性生活,就是无性婚姻。无性婚姻也指男女双方在承诺不进行性生活的基础上结成夫妇关系。一些人因种种不可抗力造成性功能丧失,一些人心灵受过重大创伤,还有一些人先天无性,此外还有一些人根本对性就不感兴趣或只是希望组成形式上的婚姻……这样一些人群自愿组成婚姻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诉讼离婚] 婚前隐瞒疾病能离婚吗
但现行法律并未明确禁止结婚。 律咖网法律咨询: 我和丈夫结婚才两个月,现在我才知道他患有很严重的心脏病,结婚之前他和家人都隐瞒了病情,我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请问我能不能到法院要求和他离婚? 律咖网律师解答: 一方隐瞒法律上禁止结婚的疾病或生殖器疾患的,法院会支持另一方提出的离婚请求,法律上禁止结婚的疾病一般指严重遗传性疾病;艾滋病、梅毒、淋病等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精神疾病。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破裂,应当起诉离婚,否则对双方生活、经营业务和子女的抚养都是不利的,而且纵容了李某和保姆二人的品质败坏和道德论纷。 我国《婚姻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第四十一条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咨询律师: 胡骅
判决为无效婚姻,小王不服,提出上诉,法院不允许,咨询律师这是为什么? 云南中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甄天斌解答: 我国《婚姻法》第 10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四)未到法定年龄的……”本法第 12 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无效婚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诉讼离婚] 婚姻家庭纠纷处理策略
婚姻家庭是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一个问题,伴随人的一生,因此因婚姻家庭问题产生的纠纷也是纷繁复杂,本律师结合自己的办案经历对有关婚姻家庭方面的几个常见问题进行讲解,希望能够对大家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问题上有所帮助。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诉讼离婚] 离婚案件的管辖
离婚案件的法院管辖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对离婚案件的管辖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多人对规定的理解不正确,导致向没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导致不必要的时间浪费,也增加了法院和当事人的精力消耗,现就法律的规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法律咨询: 我要和丈夫离婚,关于财产分割,服装店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写他的名字,但是所有的经营和资金投入都是我,想让他注销营业执照,协助改成我的名字,以后店里所有一切与他无关,民事诉讼状上正规法律用语我应该怎么写?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诉讼离婚] 如何确定诉讼管辖法院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
咨询律师: 胡骅
[诉讼离婚] 起诉离婚应到那个法院?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法律咨询: 想起诉离婚,但不知道应该到户口所在地法院,还是现居地法院,两地不属一个法院? 律咖网律师解答: 可以择一起诉,但根据民诉法解释,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 相关法律知识: 诉讼与管辖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
咨询律师: 胡骅
重婚罪, 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法律咨询: 老婆可能有外遇,整天不在家,好不容易回来一次就吵架,找借口又出去,反复如此.然而每次回来都要带上自己的妹妹,前几天在家里大闹一番不说,她妹妹竟然打110!不紧紧对我的打击,我的家人不比我好过.我不但要离婚我还想告她,这种女人简直太可恶了。离婚对方嘴上总是可以,可是他的行踪我也不能确定,人不出面我真的很无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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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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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 《婚姻法》法律小常识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获得的: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收益; 3、知识产权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5、其他共同财产(如股票证券收益)。 二、哪些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如婚前存款,婚前购买的车辆等。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有关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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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 夫妻离婚都不抚养孩子
 父母离婚最大的受害者会是孩子,孩子是无辜的。另外,孩子也是父母身上的肉,因此离婚时,双方很多情况下会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协议。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有关案件: 2003年1月21日,原告李某某与被告赵某某登记结婚,并于2010年4月7日育有一子。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诉讼离婚] 法院离婚保证书
什么是离婚保证书 “离婚保证书”脱胎于“调解书履行保证条款”,该条款最早应用于商事案件义务人以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或滞纳金、利息损失、补偿款等)或其他担保行为对调解书的履行做出保证。海淀法院将这一条款引入了普通民事案件后,效果显著。 相关案件: 贾女士与丈夫陈先生是再婚重组的家庭,结婚后经常为生活琐事争吵。今年,陈先生第二次向海淀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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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婚姻法律制度中第一次设置的损害赔偿制度,标志着中国婚姻家庭领域的民事责任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附:诉讼离婚的一般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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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财产怎么判
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诉讼离婚财产怎么判: 法律咨询: 请问婚内有2套房,1部车,老公是过错方,且我抚养儿子(14岁),离婚的财产会怎样判? 律咖网律师解答: 根据《婚姻法》离婚涉及三个方面:1夫妻感情破裂;2 共同财产分割;3子女抚养。对于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平均分配,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子女抚养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离婚条件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98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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