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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其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的内容未经国家公权力的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然享有诉权;另外,协议中未作处理的的财产,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登记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包括: 1、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2、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3、登记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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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在线法律咨询 栏目集体收集整理资料后详细介绍 诉讼离婚的离婚程序: 对于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离婚申请,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对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受理的离婚,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但两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一。 到法院起诉离婚,当事人首先要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关于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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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在这种情况下,既然双方达不成协议离婚,那你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起诉时,不需要户口本,只需要起诉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还有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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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请问异地诉讼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广州律师 解答: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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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离婚诉讼应当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广东律师 解答: 1、关于夫妻忠实协议的效力问题 常见到这种情况:夫妻双方立下一份协议,说如果对方有了外遇(包括一夜情、同居、通奸等),则共同财产全部归无过错方所有。后来,一方真的有了外遇,无过错方持该协议起诉要求法院判决财产归无过错方所有,对此,各地法院判例不一,北京判支持的较多,而上海则一概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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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离婚诉讼需经历的阶段有哪几个? 海口律师 解答: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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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起诉离婚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信阳律师 解答: 离婚起诉的前提: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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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老公要和我离婚,可是我不想和他离婚,而且我还怀了他的孩子,他能和我离婚吗?哪些情况下丈夫不能起诉离婚? 南阳律师 解答: 你老公不能和你离婚。 男女双方可以自愿离婚,但是出于保护妇女的角度,我国婚姻法规定了某些情形下丈夫不能提出离婚。而这些情形下,如果妻子提出离婚的,法院将予以受理。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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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法院提起了起诉离婚,想咨询一下单方起诉离婚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驻马店律师 解答: 1、写好离婚起诉书(可由律师代写)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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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老公有不良嗜好,我想与他离婚,可他不肯,我想咨询一下单方起诉离婚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周口律师 解答: 单方离婚条件请参考《婚姻法》相关规定: 《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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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 离婚诉讼的手续简介
的维持与否进行判决的诉讼。 离婚诉讼的手续(过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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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使双方感情出现裂痕。 为了维持婚姻,2009年2月份,孙先生在湛女士的要求下,订立了上述协议。谁料,之后双方感情不但没有好转,湛女士反而变本加厉,经常到孙先生单位无理取闹,致使双方感情破裂。孙先生无奈之下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湛女士同意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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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离婚有两大途径,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而人们对于诉讼离婚的认识,往往会存在着一些误区。下面就由离婚纠纷法律咨询的qq在线法律免费咨询小编为您介绍对诉讼离婚认识的误区。 第一误区: 认为先提出离婚会吃亏。有的当事人认为先提出离婚对方会以不离婚为要挟,从而导致自己在诉讼中处于被动,尤其在财产分割时会吃亏。这种想法并无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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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小孩子改名字,必须要经过生父的同意吗 姓名,是公民用以表明自己,从而与其他公民相区别的符号。姓名权,就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其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身权,是公民一项重要的人格权。 尽管姓名只是一个符号,但对于五千年文明的国度,这个符号被赋予很多的含意,许多人把它与血缘继承关系、抚养关系等联系在了一起。于是乎,离婚后变更子女姓氏引起的离婚纠纷法律咨询不断见诸媒体,一些离婚法律咨询案件长期缠讼得不到解决。子女姓氏问题在夫妻关系存续中一般不会发生纠纷,多是离婚后父母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子女年幼尚无表示自己意志的能力,于是就引发了不少关于子女姓氏之争的诉讼。 背景资料——姓名权是一项人格权 姓名权,就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其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身权,是公民一项重要的人格权。 姓名权包括命名权、使用权和变更权。命名权,是指公民有权决定自己的姓名。每一个公民都有权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决定自己的姓名,任何人无权干涉。 一般情况下,我国公民出生后进行户籍登记时,可由父母协商确定子女的姓名。子女长大到有识别能力时,还可以自己选择姓氏,可以随父姓,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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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时间需要多久
民事诉讼法中对于诉讼离婚案件的时间规定有以下情况: 1、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 2、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3、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 4、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则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5、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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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被宣告失踪,对方起诉离婚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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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说,我国的婚姻法和其他司法解释中还没有规定因一方或双方患有不育症可作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一项根据。法律上只承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各种原因(包括不育症)的直接影响下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的既成事实,如确存在,才可按照法定程序确认准予离婚。如果用法律形式把女人不能为丈夫传宗接代作为离婚的一个条款规定,这不但有违男女平等原则,破坏一夫一妻制原则,也会使社会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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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能否起诉离婚 我现在怀孕六个月了,还有一个女儿。我老公有一个多月都没回家,他说他出差了,可是他的朋友告诉我他居然被公司炒掉了,还和另外的一个女的同居了一个多月,就连我公公,婆婆都见面了,他们都瞒着我,直到最近他的朋友才告诉我。请问我该怎么办?可以起诉离婚吗? 衡阳律师 解答: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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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 涉外婚姻管辖原则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下面律咖网小编解决了天津法律咨询站中网友提出的相关疑问,希望能帮助到你,如有其它婚姻法律在线咨询问题,可拨打律咖网婚姻法律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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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下面律咖网小编解决了天津法律咨询站中网友提出的相关疑问,希望能帮助到你,如有其它婚姻法律在线咨询问题,可拨打律咖网婚姻法律咨询电话,进行法律服务咨询。 中国籍当事人应怎样到我国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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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条件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119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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