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诉讼离婚 >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离婚的新情况新理由有哪些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离婚的新情况新理由有哪些
发表时间:2015-12-07 浏览次数:160

婚姻关系牵涉到比较复杂的人身关系和家庭关系,婚姻双方应当持严肃慎重的态度。《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之所以规定“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是希望已经经过一次诉讼审理及调解过程的婚姻当事人有充分的时间,慎重考虑。

生病住院不能出庭,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法庭可以中止案件的审理,待原告出院后,再恢复案件的审理。当然原告也可以选择撤诉,人民法院在裁定准予原告撤诉时,也应当告知原告撤诉后6个月内再起诉有可能不被受理的后果。因此,这种情况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新情况、新理由。”

所谓新情况、新理由,通常是指当事人在判决不准离婚后,出现了足以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理由,或有一方对他方有危及生命、人身安全等重大犯罪可能的,或有其他确定不能继续同居等严重情况和理由。比如出现了有可能导致凶杀、自杀等情况,可以认为是出现了法定的新情况、新理由。还有一些情况,如6个月内出现重婚;一方犯罪;一方公开与他人姘居;一方患禁止结婚的疾病等也应酌情考虑。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离婚的新情况新理由有哪些”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离婚条件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4 业务咨询人数: 147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