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和老公双方都是外地人在深圳居住已满十多年了,前段时间我发现他有外遇了,并且他也明确的承认有这事情。我向他提出了离婚,现在他也同意离婚,孩子的抚养及财产分配我们都已商量好。但是老家的农村有一套房子是我们婚后自己建的,也没有什么房产证,请问这房子我可以要求分配吗,另外如果我们两个人都是外在人,我们不想回去办离婚,在深圳可以办吗?
律师解答:无论你们双方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均可以在深圳办理,但是需要一个条件:就是一方或双方在深圳居住一年以上,并有相关的居住证明才可以,如果具备了上述条件后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则双方协议一方为原告,一方为被告,起诉到法院后由人民法院做调解离婚,和在民政部门的办理是一样的。另外提醒:双方都是外地户口的,目前深圳的民政部门是不予办理离婚手续的,详细的咨询可以和律师联系。
关于外地人在深圳办理离婚以下内容可以参考:
双方均为非深圳户口的:
1.协议离婚(双方自愿离婚)其中一方居住一年以上的即可在深圳的法院办理。
2.诉讼离婚(只有一方愿意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其中被告在深圳居住一年以上的即可以到深圳的法院诉讼。
至少一方为深圳户口的情况:
3.协议离婚(双方自愿离婚)即可在深圳的法院办理,也可在民政部门办理。
4.诉讼离婚(只有一方愿意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按第二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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