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离婚程序 > 婚前房产婚后共同还贷 离婚时如何分割
婚前房产婚后共同还贷 离婚时如何分割
发表时间:2011-06-09 浏览次数:266

【案情】

王女士称,2004年她与杨先生相识不久后结婚,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该房屋总价为44万元,目前房屋贷款尚欠8万元,房屋手续都在丈夫手中。王女士起诉离婚,并要求取得房产所有权,同意给付杨先生16万元作为经济补偿。

在法庭上,杨先生辩称,双方性格不和,同意离婚。但坚称购房合同是在婚前签订的,18万元首付款妻子也没出钱。此后,他借钱把房贷还清,又为了偿还借款将房屋出售。

【评析】

法院认为,两人争要的房屋于2004年由杨先生取得产权证。依据法律规定,该房屋为杨先生婚前个人财产。杨先生借债还贷的说法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应认定为杨先生于婚前办理的房屋借款,并于婚后共同生活期间归还。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婚后共同归还的贷款,离婚后杨先生应依法给付王女士相应款项。

法院判决准予夫妻离婚,杨先生给付王女士19万元作为房屋补偿。

【法律提示】

实际上这个房产可以看做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婚前的由杨先生付款的部分,这一部分是杨先生的个人财产,第二部分是婚后两人一起还贷的部分,这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理应平分。鉴于杨先生占了大部分的房产,因此由游先生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并补偿王女士一部分房款。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婚前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如何分割”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离婚条件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156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