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顾对方意愿强迫谈恋爱,遭到拒绝就纠缠胡闹的人,另一方可向其所在单位和组织反映,求助获得妥善处理。对于以损害名誉、伤害身体和生命相威胁,强迫谈恋爱的人,可以据实向公安机关告发,请求依法进行教育和处理。对于已经实施了伤害行为,给对方造成了身体伤害后果的,受害人及其家属均可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婚恋期间,女方向男方索要金戒指、自行车及化妆用品等财物,结婚后男方思想起了变化,以买卖婚姻为理由提出离婚。这是买卖婚姻吗?准予离婚吗?
买卖婚姻是指以索取财物为目的,包办他人成亲的婚姻。其表现方式,有的是明码索取身价钱;有的则是以聘礼等名目家取大量钱财物。买卖婚姻是法律禁止的婚姻,是违法无效婚姻。买卖婚姻当事人一方要求离婚的,经查明婚后双方确实未建立起夫妻感情,应准予离婚。对于婚恋期间女方向男方索要财物是否属于买卖婚姻?要作具体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就这类问题作的司法解释认为,“一方向对方索要了财物,但婚姻基本上自主自愿的,不属买卖婚姻”。从上述女方向男方索要金戒指、自行车及化妆用品和结婚并无他人包办的情况来看,不是买卖婚姻。因此,男方提出离婚后,应查明婚后感情变化的原因和夫妻关系的状况,做好思想工作,调解和好。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判决离婚或不准离婚。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强迫结婚怎么办?”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