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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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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自由]
如何理解结婚必须当事人双方完全自愿
导读:结婚必须当事人双方完全自愿,这是近现代社会婚姻自由原则的必然要求。一个合法的结婚行为前提是当事人必须具有结婚的行为能力,在此基础上,当事双方关于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具有自愿性、真实性与合法性。 1、结婚当事人必须具有结婚的行为能力 结婚的行为能力是指当事人依法能够独立有效地实施结婚行为,并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后果的资格或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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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婚姻自由]
父母包办的换亲婚姻的法律效力
和法制建设落后等方面的原因,在我国的一些地方,主要是农村, 父母主持和包办的换亲现象仍然存在。不过,近些年来的换亲婚姻,有着同过去不同的情况,不可以同旧社会的换亲婚姻一样看待,应根据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有区别地对待。 由父母主持换亲,婚姻当事人有过接触,并一同向婚姻登记机关领取了结婚证的,应视为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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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婚姻自由]
寡妇享有婚姻自由权利吗?
妇人死了丈夫,称其为寡妇。我国婚姻法禁止重婚,即禁止有配偶的人 结婚,禁止无配偶的人同有配偶的人结婚。寡妇是死了丈夫的无配偶妇女, 寡妇再婚就不是重婚,她依法享有同无配偶男人自由结婚的权利。 由于封建残余思想和经济文化落后等原因,在我国的某些地方,还时常 发生寡妇再婚遭到亲属和他人的干涉,包括子女的反对与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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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的概念
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婚姻问题上所享有的充分自主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 作为婚姻自由的两个方面,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共同构成婚姻自由原则的完整含义。结婚自由是建立婚姻关系的自由离婚自由是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结婚自由 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先决条件,离婚自由是结婚自由的必要补充。离婚使不自由的婚姻得以解除,为缔结自由的婚姻创造条件。没有离婚自由就根本不可能有完全的结婚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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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婚姻自由]
妇女如何保护自己的婚姻自主权
妇女的婚姻自主权是妇女按照法律规定,自己作主决定其婚姻的缔结和解除,不受其他任何人强迫和干涉的具体人格权。 (1)侵害订婚自主决定权的行为。如包办他人订婚,强迫他人订婚或不订婚,借婚约而侵害他人权利,等等。 (2)侵害结婚自主权的行为。如包办婚姻,买卖婚姻,禁止寡妇再婚或强迫寡妇成婚,干涉男至女家落户,干涉父母再婚,一方当事人强迫另一方当事人与其结婚,干涉不婚者成婚,妨害婚姻登记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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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婚姻自由]
国家法律对婚姻自主权的保护有何规定
《宪法》第四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民法通 则》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 婚姻自由的行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1980年9月10日通过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 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三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 婚姻自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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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婚姻自由]
婚姻自主权的基本内容
婚姻自主权的内容包括结婚自主权和离婚自主权。 1、结婚自主权是公民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禁止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者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的权利。从主体上讲,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男女、离婚或丧偶的男女均享有结婚自主权,复婚与再婚自由是结婚自主权的重要内容。但结婚自主权不包括重婚自主权。 从内容上讲,结婚自主权的主要含义是指结婚必须由男女双方自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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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婚姻自由]
法律捍卫老人的婚姻自主权
家里的户口本都藏了起来。 老林一怒之下把小林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保障自己的婚姻自主权,要求小林归还自己的户口本,原本和睦的父子关系因为老林的再婚剑拔弩张。虽然在法官的调解下,小林把户口本还给了父亲,但是对于父亲的再婚他依然持保留意见。 法官说法: 老人的婚姻自主权,自有法律捍卫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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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婚姻自由]
关于婚姻自主权的性质
【内容提要】: 恩格斯曾经说过:“在整个古代,婚姻的缔结都是由父母包办,当事人则安心顺从。古代所仅有的那一点夫妇之爱,并不是主观的爱好,而是客观的义务,不是婚姻的基础,而是婚姻的附加物。”无论是中国古代还是西方的封建时期,婚姻自由都被一种家长权所控制,作为结婚双方的当事人对于在是否结婚或者离婚的自由选择上,都受到很大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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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婚姻自由]
我国公民享有哪些婚姻自主权?
婚姻自主权又称婚姻自由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按照自己的意志,自主自愿地结婚或离婚,不受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 婚姻自由是公民基本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公民的婚姻自由受宪法保护。我国《宪法》第49条第一款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权是公民宪法权利在民法上的具体体现,是涉及公民婚姻关系的一英重要的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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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婚姻自由]
婚姻自主权条例
导读: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即公民依法按照自己的意志,自愿地结婚或离婚,不受他人干涉的自主的权利。男女公民对于自己的结婚或离婚问题,在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有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的完全自由,任何人都无权代替他们做出决定,或者强迫他们作出违背自己意愿的决定;不但父母无权干涉自己子女的结婚或离婚的自由,而且子女也无权干涉自己父母的离婚自由和丧偶一方的再婚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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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与道德爱情
导读:为了保障婚姻自由原则的实现,我国婚姻法还规定了“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借婚姻索取财物主要是指婚姻当事人一方向对方索取一定购物,以此作为结婚条件的行为。 禁止和三人索取财物,自在法理之中,但禁止婚姻当事人一方索取财物是否具有正当性?婚姻法之所以禁止此类行为,无非是认为此类婚姻非以爱情为基础,而是建立在财产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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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婚姻自由]
婚姻自主权的限制
我国法律对结婚自主权的限制有哪些? 婚姻自由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作为一项法律原则,婚姻自由决不意味着人们可以在婚姻问题上为所欲为。有权利就有义务,有自由就有约束。如何处理婚姻问题并不仅仅是个人的私事,而是关系到双方、下一代、家庭和社会利益的重要问题。因此,我国相关法律具体指明了婚姻自由的范围,这也可视为对婚姻自由权的限制。这里我们首先说明法律对结婚自主权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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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婚姻自由]
婚姻自主权是人格权还是身份权
关于婚姻自主权的性质,我国的民法理论界有以下几种主张: 1、人格权说,认为婚姻自主权也同其他人格权一样,其权利能力仍是一种一般的权利能力,即人一出生即享有,权利与主体间具有不可分离的属性,因而属于人格权的一种,是独立的人格权。[12] (p503) 2、身份权说,认为婚姻自主权是一种基本的身份权。依据婚姻自主权,我国公民有权依法缔结或解除婚姻关系,并不受对方的强迫或他人的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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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婚姻自由]
我国法律对离婚自由权的限制有哪些?
婚姻是关系到双方、下一代、家庭和社会利益的重要问题,当事人在处理离婚问题时应负有高度责任感,我们反对轻率离婚。因此,法律在保障离婚自主权的同时,反对轻率离婚,对离婚自主权作了一定的限制。 1、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到有关部门进行离婚登记,同时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已有适当的安排和对财产问题已有适当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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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
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的证明材料
的男女双方,还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二、和外国人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的具体程序,如何办理? 与外国人办结婚证即进行结婚登记的具体程序,与中国内地人普通办理基本大致相同,也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在申请环节存在一定区别。 (一)申请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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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复婚再婚]
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复婚应如何做?
离婚后又申请复婚,应按结婚的规定办理。 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按下列情况处理: 一、如果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应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 二、其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三、其原配偶是外国公民的,或者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申请我国人民法院承认裁定其效力,但必须经该出具离婚证的国家的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其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认证和我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或由该国驻华使、领馆直接认证。 与外国公民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的,应按下列情况处理: 一、如果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调解书或判决书),须申请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二、如果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申请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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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结婚登记]
涉外结婚登记应该合法
英国人威利生于1977年,1995年来到中国,在上海某大学留学,就读期间,他与同校的中国籍女学生李某相爱。 1997年7月,李某毕业后在一家外资企业就职。随后二人决定结婚,并到李某住所地的街道办事处进行结婚登记。办事处工作人员指出,两人的婚姻属于涉外婚姻,应到区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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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结婚程序]
中国涉外结婚
摘要:涉外结婚是指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或者外国人与外国人在我国境外结婚和复婚的法律行为. 涉外结婚登记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δ婚、离婚、丧偶)。 4、双方?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涉外结婚登记程序 l、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所在省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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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条件]
晚婚晚育是否和法定结婚年龄相违背
晚婚晚育是否和相违背 首先,晚婚晚育和规定的结婚年龄不矛盾。 因为,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是从我国的实际出发的。我国幅员辽阔,有12亿多人口,9亿多农民,50多个民族,各地风土人情、民俗民风都不同。因此,国家不宜把婚龄提得过高。 其次,法定婚龄是结婚的最低年龄线。 只是要求青年结婚不得早于此年龄,并不是说它等于最合适最理想的结婚年龄,也就是说,并不等于每个青年到了这个年龄就一定要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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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