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
婚
结婚栏目为您提供最新结婚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结婚程序、复婚再婚、结婚条件、同居、结婚登记、结婚证、计划生育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结婚彩礼]
婚约财产返还的请求权
的撤销权的行使有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两种。 任意撤销权的条件必须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公益性、道德义务的赠与不能撤销。对赠与合同法定撤销权的行使,《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了受赠人有下列三个情形之一,赠与人可以行使:“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咨询律师:
胡骅

[结婚条件]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结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规定两性依法结合的法定条件及结合后男女双方的权利义务及由此而产生的其他责任及义务。下面律咖网小编对于网友提出的婚姻法律在线咨询相关疑问进行了一些相关资料整理,希望能帮助到你,如有其它婚姻法律咨询问题,可拨打律咖网婚姻法律咨询电话,进行法律服务咨询。 新《婚姻法》第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母婴保健法》第8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及有关精神病的检查。可见,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这三种疾病。该法第38条对这三种疾病的范围作了限定: 指定传染病,是指《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母婴保健法》第9条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母婴保健法》第10条规定:此类患者在双方同意下,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结婚登记]
涉外、华侨、港澳台居民结婚登记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当事人提交3张大1寸双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4、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扶养]
有关婚内扶养义务履行的条件及方式
婚内扶养义务,也即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指夫妻在生活上相互扶养的法律责任。我国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可见,婚内扶养义务不仅仅是一个道德问题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结婚证]
若结婚证遗失仍可办离婚
小编通过从离婚纠纷法律咨询了解到,按规定,办理离婚登记时应出具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如果遗失结婚证,仍然可办理离婚登记 。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结婚证]
冒名领取的结婚证效力如何?
核心内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即成立有效婚姻关系。但若一方因不符合结婚条件,以他人的名字冒名与另一方结婚,并领取了结婚证,该结婚证的效力如何?下面
咨询律师:
胡骅

[婚姻自由]
婚姻自主权的性质内容
婚姻自主权是婚姻法的首要原则,也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婚姻自主权的内容包括结婚自主权和离婚自主权。下面律咖网小编解决了天津法律咨询站中网友提出的相关疑问,希望能帮助到你,如有其它婚姻法律在线咨询问题,可拨打律咖网婚姻法律咨询电话,进行法律服务咨询。以下为婚姻自主权的内容与性质。 婚姻自主权是婚姻法的首要原则,也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结婚证]
结婚证的办理流程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由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法律文书。下面律咖网小编解决了天津法律咨询站中网友提出的相关疑问,希望能帮助到你,如有其它婚姻法律在线咨询问题,可拨打律咖网婚姻法律咨询电话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复婚再婚]
关于复婚有哪些法律规定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复婚有哪些法律规定? 茂名律师 解答: 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复婚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缴回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恢复其合法的夫妻关系。
咨询律师:
胡骅

[复婚再婚]
再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吗
我和前夫离婚十年了,孩子是由我抚养,现在我打算再婚,想咨询一下再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吗? 江门律师 解答: 子女和父母关系并不因离婚而消除。孩子的父母,应该承担抚养和教育孩子的义务,同时也应该享有相应的权利,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即是其享有的权利之一。不过,享有这种权利并不等于可以滥用这种权利,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
咨询律师:
胡骅

[复婚再婚]
再婚登记手续如何办理
你好,律师,我想请问一下再婚登记手续如何办理? 肇庆律师 解答: (一)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复婚再婚]
复婚后个人财产该如何界定
你好,律师,我和前夫打算复婚,但我心中一直有一个疑问:复婚后个人财产该如何界定? 湛江律师 解答: 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根据新的司法解释,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在生效后即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当事人自愿,否则在下一个结婚的婚姻关系中依然为个人所有。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复婚再婚]
复婚登记手续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复婚登记手续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韶关律师 解答: 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复婚也是一种结婚,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其产生与消除一样均须经过法定程序。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复婚再婚]
复婚还需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吗
律师,你好,我和前妻重归于好,打算复婚,想咨询一下复婚还需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吗? 佛山律师 解答: 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 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
咨询律师:
胡骅

[复婚再婚]
申请复婚登记的条件有哪些
你好,律师,我和前夫打算复婚,想咨询一下申请复婚登记的条件有哪些? 汕头律师 解答: 1、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曾有夫妻关系并已按法定程序离婚; (2)离婚后未再婚; (3)自愿恢复夫妻关系。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复婚登记设置任何形式的附加条件。 2、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还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婚前婚后协议]
如何认定婚前个人财产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如何认定婚前个人财产? 深圳律师 解答: 根据我国法律率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婚前婚后协议]
婚前财产协议应该如何制定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婚前财产协议应该如何制定? 广州律师 解答: 1、意思表述要明确 意思明确是任何一种协议都要求的,对于婚前财产协议的要求也是一样。而且,婚前财产协议,基于其签订当事人身份的特殊性,有了明确的意思,日后不致因协议的理解发生争执而产生不必要的矛盾隔阂。其意思的明确表面在以下三个方面: (1)婚前财产范围明确。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婚前婚后协议]
婚前财产协议是什么
你好,律师,我听我儿子说要和我未过门的儿媳签订一个婚前财产协议,我想问一下婚前财产协议是什么? 广东律师 解答: 一般来说,婚前财产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对各自婚前、婚后所得的财产的归属所作的约定。约定的内容可以是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咨询律师:
胡骅

[婚前婚后协议]
如何保护婚前财产
我老公是一个财迷,整天惦记着我的婚前财产,我怕给他后,万一以后离婚,我就会一无所有,所以我想咨询一下如何保护婚前财产? 三沙市律师 解答: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咨询律师:
胡骅

[婚前婚后协议]
婚前财产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婚前财产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三亚律师 解答: 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要看当事人是否对财产有约定,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且内容合法有效者,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资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咨询律师:
胡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