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
夫妻间凶杀案中被害人近亲属有权获赔
发生在夫妻之间的凶杀案,夫妻财产共有,但是妻子作为被害人被杀死后,被害人的近亲属,首先是被害人的父亲奚金富、母亲王桂珍,他们都因被告人犯罪行为的侵害而实际遭受了物质损失;其次是被害人的儿子奚玉陈,他是被害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因对赔偿利益享有份额,亦应享有原告的诉讼地位;而被害人的配偶陈小冬,杀死被害人,依法丧失了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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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遗嘱]
该丧偶儿媳是否享有继承权?
的结婚事实而产生的。在李某的长子李大亡故的情况下,这种姻亲关系也随之消灭,则张某与被继承人李某在法律上互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但张某并未因不用承担义务而放弃对被继承人的赡养,而是在事实上承担了其丈夫应尽的义务。国家为鼓励这种行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明确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进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十二条)。故,张某享有继承权是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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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遗嘱]
八旬老妪打涉外继承官司
自行协商无门的情况下,夏老太只能寻求法院的帮助,于2010年3月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案件按正常的程序需要进行涉外送达,不仅耗资巨大而且耗时很长,一年半载也未必能结案。为了让年过八旬的夏老太早日实现回老家和儿子一起共享天伦之乐的愿望,承办法官在尽快准备涉外送达的同时,决定争取调解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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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遗嘱]
涉外继承的效力
法律对涉外遗嘱的法律适用未作出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遗嘱的形式要件,依场所支配行为原则,适用立遗嘱地法,对遗嘱实质要件,参照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原则处理。若遗嘱是在中国立下的,遗嘱的形式要件适用中国法律。对遗嘱实质要件,应参照我国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原则处理,即不动产遗嘱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动产遗嘱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确认遗嘱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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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遗嘱]
涉外继承的特征
涉外继承中至少有一个涉外因素 2.涉外继承主要是通过国际私法的冲突规范进行间接调整。 3.涉外继承关系的案件实行专属管辖。在我国,涉外继承的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人民法院、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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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遗嘱]
遗嘱的效力
遗嘱的效力,即遗嘱的法律拘束力。 该效力是指,遗嘱可以作为合法取得财产的依据。由于按遗嘱继承或受遗赠时,立遗嘱人即财产的原所有人已经死亡,因此遗嘱的法律拘束力是对于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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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遗嘱]
什么是书面遗嘱
广义上的书面遗嘱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和带书遗嘱三类,狭义的书面遗嘱仅仅指后两项。 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遗嘱人如果要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也必须由原公证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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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遗嘱]
录音遗嘱的效力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录音遗嘱应符合以下要求:1须由遗嘱人口授遗嘱的内容;2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 而见证人不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不能是受遗赠人或者继承人,以及和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比如父母、子女、配偶,以及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以及共同经营的合伙人等。 如符合上述条件,则录音遗嘱为有效遗嘱,可以产生遗产分配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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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遗嘱]
超时效接受遗赠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本案中,王雷作为遗嘱执行人宣读遗嘱时,吴海不在场,吴海对吴先生的遗赠内容不知情。当吴海知道遗赠财产的情况后,当即作出接受意思表示。而吴攀以父亲已去世超过两个月,吴海没有表示就相当于丧失接受遗赠的权利,是对法律的误解。所以,吴海没有超过接受遗赠的时效,他有权利接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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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遗嘱]
继承权公证的时效
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根据遗嘱或依法定继承继承被继承人的房屋时,要办理继承权公证。但生活中,继承人基于各种考虑特别是房屋为被继承人与其它共有时,会怠于办理继承权公证。那么继承权公证是否有期限的限制? 我国继承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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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遗嘱]
有关继承的时效问题
法律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如果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被其中一个继承人占着,其他继承人好几年都没有要求分割,请问是否算过时效? 法律规定,只要继承人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那么就可以被认为接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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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遗嘱]
继承权纠纷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 继承权诉讼时效期限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这就是说,继承人一旦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就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并且在知道自己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两年内必须行使,否则就将失去法律的保护。但在出现法定事由时,2年诉讼时效可能被中止、中断或延长。所谓诉讼时效中止,就是指由于一定事实的发生(如发生战争、大规模自然灾害、遗产管理人尚未确定等),诉讼时效暂停计算,从中止原因消灭之日起,时效期限连同中止前的期限继续计算。但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须在诉讼时效期限的最后6个月内容发生,如在之前发生的不发生诉讼时效的中止。所谓诉讼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发生了某种特定事由,致使已经进行的诉讼时效期限全归于无效,该法定事由结束后,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最常见的诉讼时效中断是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谓诉讼时效延长,是指在诉讼时效届满后,继承人因有正当理由,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时,法院经审查认为确有正当理由的,可延长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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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遗嘱]
继承诉讼时效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间为两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时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继承的诉讼时效按继承法的规定执行。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遗产未分割的,即为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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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遗嘱]
继子诉继母、同父异母弟弟口头遗嘱继承案
被继承人因病突然死亡。大儿子李某在没有通知继母沈某和同父异母弟弟李某某的情况下偷偷把被继承人送葬。之后称被继承人弥留之时立下口头遗嘱将存款50万元和两套房产由大儿子自己继承,随即将两被告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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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遗嘱]
此口头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子女无论由父母哪一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即你女仍有权继承其生母遗产的权利。因此,如果你前妻所立口头遗嘱合法成立,你女除按此口头遗嘱继承外,仍有权按法定继承程序继承其生母(即你前妻)所有的合法财产,如你前妻所立口头遗嘱无效,则你女只能按法定继承程序继承其生母的遗产。 总之,不论你前妻所立口头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你女儿都有权继承其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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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遗嘱]
口头遗嘱只有电话录音,具有法律效力吗?
你所说的遗嘱并非口头遗嘱而是录音遗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第4款的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所以,如果立遗嘱人在立遗嘱录音的时候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场的话,他的录音遗嘱是有效的,否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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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遗嘱]
口头遗嘱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才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第五款规定了“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 (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遗嘱的能力的,那么该口头遗嘱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 (三)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有利害关系的人”共有两类:一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二是与继承人有民事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六条规定:“继承人、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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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