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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权也需做公证
发表时间:2012-07-11 浏览次数:170

石家庄网友何先生:我的父亲刚刚去世,他名下有一套房产,我母亲放弃了继承权,想把房子过到我的名下,应该怎样操作?嘉宾解答

记者咨询多位律师都一致表示,继承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有遗嘱,一种是没有遗嘱。像何先生的案例,首先要搞清楚他父亲是否有立下遗嘱,如果有则这套房子将按照遗嘱进行分配。

一般立遗嘱有三种方式:口头、书面及公证。口头遗嘱必须没有利益关系的第三方作为见证,书面则亲笔书写的遗嘱,公证则是遗嘱找到公证处公证或者是律师见证。三种方式中,以公证遗嘱效力最高,这个含义就是在三种遗嘱同时存在的时候,将以公证遗嘱为准。即使在公证遗嘱之后,还有其他口头、书面的遗嘱出现,仍以公证遗嘱为准。

如果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房产就会按照法定方式进行继承,其中第一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和子女,第二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存在第一继承人的情况下,房产一般会按继承人平均分配。如果第一继承人都不存在,那么第二继承人将平均分配。

回到何先生的案例,在确定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何先生母亲、何先生,及何先生的爷爷奶奶都有继承权利。如果何先生爷爷奶奶已去世,才可以由何先生母亲及何先生共同继承。如果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两人将继承属于他父亲的一半房产。而此时何先生母亲放弃了属于她的继承部分,那么可以做一个放弃申请并做公证,携带何先生父亲的死亡证明书、户口本、出生证明等资料,到有关部门进行房产变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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