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
法
继承法栏目为您提供最新继承法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遗产、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丧失、代位继承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遗产]
遗产分割与债务清偿原则
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应以其取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部分可以不予偿还。 3.保留必留份原则。如果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即使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当为其保留适当的遗产。这是养老育幼原则的体现,也是保障人权的必然要求。 4.连带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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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遗产]
北京房产律师谈继承过户手续流程及费用问题
这个环节需要缴纳的费用还有包括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上文中我们已经计算过了,这笔费用加起来为255元。 遗产房产继承过户问题 1.办理房产继承没有时间限制,从房屋所有权人死亡之日起,何时申办都可以。 2.时间越久,办事的时候手续可能越麻烦,而且费用可能会增加。例如,继承人在遗产分割之前死亡,对于他应当继承的份额,他的继承人有权继承。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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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遗嘱]
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冲突
以前的遗嘱时,以前的遗嘱中与新订的遗嘱相抵触或相反的条款无效.而按照我国《继承法》,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的内容. 由于各国法律对于遗嘱继承的规定不同,因而对于涉外遗嘱继承,是用适用不同国家的法律,就会产生不同甚至是截然相反的结论,着就是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冲突,就需要确定涉外遗嘱继承的准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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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
遗产分割的方式
遗产分割的方式有哪几种遗产分割的方式,是指继承人取得遗产应继份的方法。关于遗产分割的方式,如果遗嘱中已经指定了分割方式,则应按遗嘱指定的方式分割遗产;遗嘱中没有指定遗产分割方式的,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产的分割方式;继承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确定遗产分割的方式;调解不成的,则通过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确定遗产的分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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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遗嘱]
房产遗嘱继承公证费用
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需要有效的证明和具体的步骤: 一、需要有效的证明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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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你可以将遗产指定归你儿子个人所有吗?
【案例】李某与儿媳关系一直紧张。近年来,李某身体越来越差,于是他立下遗嘱,将他所有的财产指定给李某唯一的儿子一人所有,不作为婚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并准备进行公正,请问,可以将遗产指定归子女个人所有吗? 【秦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公民可以将遗产指定归子女个人所有,而不作为夫妻的共有财产。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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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遗产]
养子女和继子女继承遗产问题
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 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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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
涉外遗产如何继承?
如果涉外遗产继承如何处理?涉外遗产继承有哪些法律规定,如何适用?中国人怎么继承国外的遗产?等问题上还有疑问,不妨咨询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他们都精通专业的法律知识,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能为你排忧解难,解决在涉外婚姻方面的各种问题。 更多相关知识可咨询合肥继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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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遗嘱的有效要件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1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 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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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
房产继承八大误区
误区一:反正有法定继承有没有遗嘱都一样 律师纠错:财产的继承除法定继承以外,还有遗嘱继承,而且遗嘱继承要优先于法定继承。 误区二:只要立了遗嘱一切就ok 律师纠错:有了遗嘱,并不意味着立遗嘱人的意愿就能全部实现。 误区三:立遗嘱不是自己的事遗嘱得被儿女们接受 律师纠错:遗嘱是立遗嘱的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行为,只要所立遗嘱是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合法有效,遗嘱就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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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法定继承]
非婚生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因此,根据上述规定,王甲对王某的遗产有继承权。 但是,对于王乙的继承权有很多人持否认态度,只因王某和孙某并没有结婚,王乙是非婚生子女。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的同等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同时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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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
养子女和继子女继承遗产问题
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 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 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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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
遗产如何分割
遗产分割的方式,是指继承人取得遗产应继份的方法。关于遗产分割的方式,如果遗嘱中已经指定了分割方式,则应按遗嘱指定的方式分割遗产;遗嘱中没有指定遗产分割方式的,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产的分割方式;继承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确定遗产分割的方式;调解不成的,则通过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确定遗产的分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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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如何确定法定继承人的顺序
在我国,继承分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遗嘱继承就是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来处理他所遗留的财产。而法定继承则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和分配办法对遗产进行继承,这种继承是按照法律规定的先后顺序来进行的。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主要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亲疏远近和法定的相互抚养义务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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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
遗赠和遗嘱有什么区别
遗赠是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立遗嘱的公民为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为受遗赠人。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对其遗产所作的处分或对其他身后事务所作的安排,并在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遗赠与遗嘱继承都是通过遗嘱方式处分财产,这两种方式在形式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区别是明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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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遗嘱有效的形式都有哪些
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继承法规定了遗嘱的五种法定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遗嘱又是“要式法律行为”,因而必须严格符合法定形式,其法律效力才得以确认。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5条规定:“继承法实施前订立的,形式稍有欠缺的遗嘱,如内容合法,又有充分证据证明确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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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遗嘱的法定分类
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对其遗产所作的个人处分或安排,并于立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其形式分为五种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和录音遗嘱。 公证遗嘱是由公证处办理的遗嘱;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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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遗嘱见证人资格与遗嘱见证流程
以上是遗嘱见证人资格与遗嘱见证流程的详细介绍。现实中很多人对遗嘱见证人及遗嘱见证程序的相关法律问题还不是很清楚,通过上文的介绍,希望能帮助大家了解遗嘱见证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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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