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夫妻财产 > 离婚财产分割 > 离婚时共有房产未分割 多年后要求处置获支持
离婚时共有房产未分割 多年后要求处置获支持
发表时间:2012-06-25 浏览次数:250

离婚时共有房产未分割多年后要求处置获支持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离婚时未对共有房产进行分割,13年后女方才起诉要求进行处置而引发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案,法院一审支持了原告李某的诉讼请求,认定其对诉争房产有一半产权,并按双方意见判决房屋归女方所有,女方则按评估价的一半补偿另一方现金37.7万余元。

李某在庭审中称,早在1997年12月,原、被告双方因感情不和在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并对孩子的抚养进行安排,对家具家电及存款等动产进行分割。由于当时双方均担心离婚事宜对还不到10岁的孩子有所影响,不宜对共有房产进行分配,因此未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市内百余平方米房改房进行分割处置。现孩子已长大成人,故请求对房产依法进行分割。

被告方则辩称,诉争房产在双方离婚时就已经分割处理完毕,且原告的起诉也过了两年的法定诉讼时效。

 案件审理中,李某申请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被告方也同意,估价结果为75.55万元,李某对此无异议,被告方则认为估价高于了市场价,但李某表示其愿意取得房屋所有权,并补偿估价一半给被告。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离婚时共有房产未分割,多年后要求处置获支持”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婚后共同财产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2 业务咨询人数: 126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