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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发表时间:2014-09-04 浏览次数:405

最近在网上看到一个网友咨询:其内容如下:“我家里的一位亲戚,男的肺部生病,之前已经病危,经过治疗,目前情况需要长期的治疗。他妻子不愿意出钱,以各种借口推脱没钱,比如说钱是定期存款取不出来,想方设法的从其他亲属身上要钱,连去看病时的住院费都是现打电话,叫我们交上的。现在男的出不了院,需要一直靠呼吸机维持,他妻子说没办法也没钱了,其他亲属谁有意见谁出钱继续治疗。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还有:夫妻一方,转移、隐匿和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损害夫妻利益怎么办?

从上面两个案例可以看出:确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损害另一方权益的事情,这种情况下能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呢?是否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我们来看看《婚姻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从司法解释的条款来看:

一、一般情况不能分割;

二、特殊情况可以分割但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

综上所述:

有病不给治疗,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为“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

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这种情况下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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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财产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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