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
发表时间:2012-03-10
浏览次数:359
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保监发改[2007]785号
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股份转让的请示》(中再资产发〔2007〕16号)收悉。经审核,同意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你公司1,980万股股份转让给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转让后,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共持有你公司12,000万股股份,占你公司总股本的60%。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不再持有你公司股份。
请你公司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此复
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