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公告示范文本(适用于股东会决议解散)
发表时间:201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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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公告示范文本(适用于股东会决议解散)
(公司解散)清算公告
厦门xx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号:×××××××××××××),因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路××号
厦门xx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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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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