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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过户问题
发表时间:2012-07-20 浏览次数:425

    文章介绍了离婚后房产过户问题: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同时文章还提供了包括房产过户,离婚后房产过户问题,离婚后房产过户等相关信息咨询。

    巧顾网法律房产买卖专栏网友:我和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有一套住房归我所有。但是该房产至今还有贷款没有还清,另外该套房子的房产证以前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办理过户手续?

    巧顾网律师: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房屋必须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也就是说离婚一方必须先还清贷款后再办过户。

    此外,因为该套房子的房产证以前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所以你办理的是一半房产过户。

    在办理手续时,应先出示离婚证,你的前妻也要前来签字认可。

    然后,工作人员先要对整个房子进行价格评估,再对房子的一半评估,之后购买者需交纳一半的房产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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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产权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1 业务咨询人数: 154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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