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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发表时间:2012-07-19 浏览次数:502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对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首先第一原则,是对开发商及开发项目的认可,如果不认可,或是不是合法的项目,则不存在签订合同的事。

所以一开始在认购前要对开发商和项目进行深入的考查,若前期工作进行的不够,只是认为对项目的地段和户型、规划等某一方面的认可而忽视对项目合法性的考查,那么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部分:合法证件,是否符合预售条件:

1、检查开发商的“五证两书”原件是否齐全

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并要抄下证件的号码。

这是检查开发商及项目是否合乎相关法律规定的必要文件。

第二部分:面积约定问题:

建筑面积、套内面积、使用面积及其测量方法要明晰,将开发商有关面积的宣传材料择要写入合同。

1、房屋面积:

开发商应以套内面积签订购房合同,对套内面积和订房阶段的建筑面积之间的换算方法必须进行明示,并以套内面积为单位公布每平方米单价和房屋总价;

开发商应承诺交房时使用面积应和签合同时的套内面积相等。

对于交房之后实际套内面积和合同签署面积的差值,确定双方可以接受的一个误差比例,也就是说正负3%,超过此比例的购房人可以选择退房,开发商应退还房款以及利息。

2、公摊面积:

不应该计入的包括仓库、机动车车库、非机动车车库,作为人房的地下室,以及可以单独使用的空间。

还有售房单位自管自用的房屋,比如说开发商在大堂里做的销售中心等。

为多栋房屋服务的管理用房,通俗来说,就是与这栋楼不相连的部分,比如说小区的物业管理用房等。

在商品房买卖附件里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说明,在主合同的第三条里,只是说分摊了多少,分摊的面积的数额,但是在合同的附件二,应该有一个房屋面积分摊的说明表,分摊了哪一部分,是经过哪一个地方批准的。

第三部分:交房时间和预期交房条件:

交房时间和预期交房条件要具体明确。比如交房装饰标准、物业的服务项目、收费等,同时明确违约责任。注意开发商利用“合理顺延”权利过长延迟交楼时间(若开发商延期交楼,则按业主已交房价每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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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纠纷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137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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