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尤其象上海、北京、深圳、杭州等城市,已成为国际游资、投机资金以及国内一些腐败资金的投机市场和洗钱工具,使得这些城市的房价异常暴涨,与当地居民的购买力严重脱节,并引发全国性的房地产投机风潮,造就了一大批食利阶层,严重损害了我国经济结构的平稳发展,与中央倡导的建立和谐社会背道而驰。我作为一名房地产资深从业人员,我认为尽快开征房屋保有税,将会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的住房问题、土地问题、能源问题,为资源的合理利用,节约土地和水资源,建立和谐社会创造条件。
房屋保有税的起征条件可以设定一个固定额(如110平方)或可以按照人均建筑面积作为分界线,税额可以定在当地房地产成交均价的10%乘以建筑面积。对于低于起征条件的家庭免税,对超过起征条件但只有一套住宅的家庭(以一对夫妻为一个家庭单位,成年单身人士以一个家庭单位计)以实行差额部分征税,一个家庭单位名下所有房产累计计算,可参照个税计算方法,搞累进制,房产数量越多,税率越高,这对正常居住的居民不产生额外负担,而对囤积多套住房的投资客和居住面积大大超过起征条件的家庭(如别墅)产生比较大的遏制作用。这笔钱应专款专用,由中央财政监督用于上交这笔钱城市的经济适用房建设,改善当地市民的居住条件。开征房屋保有税会给我们的社会带来以下十大好处。
1、 调节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对房地产占有的不平等,使产权人自愿出售其多余的房产,为低于人均面积的家庭及无房户提供房源。
2、 有利于政府对本地区的建筑总量进行控制,政府可以根据编制的人口规划,安排房地产开发总量,节约土地资源,控制城市建设规模。
3、 增加城市的就业机会,由于将对巨大的存量进行征税,因此其间的调查、征收环节可以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并且可以设立一个常设机构,因为每年都要对房地产进行调查、征收、登记等工作。使大量的沉淀资金转化为消费资金。
4、 改变中国人几百年的消费观念,在中国不管是有钱人还是工薪阶层,都认为购买房地产是保值增值储蓄,是比购买商业养老保险还好的保障产品而排斥消费,人们的消费观念和gdp增长不相称,使得我国的消费市场一直无法活跃,所有的人赚了钱全部都投入到房地产上,内需消费一直无法有效起动。
5、 如按10%的税率征收房屋保有税,房屋出租的年收入将无法弥补税收支出,将会使投资者大量抛出多余房屋,逼迫房价下降到一个合理水平,同时个人房屋出租将无利可图。国家可以制定一个政策,有多余房屋的人可以将其长期租给国家如20年或更长,国家给予房东5%的固定年收益,国家就可以把这批房屋作为廉租房或政府出租屋租给需要房子的人,避免重复建设及廉租房都建在城郊的局面。使每个区政府手中都掌握一批分布面较广的租赁房源,就近解决急需廉租房的人的困难,同时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也落实在政府可控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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