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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经适房申购条件放宽
发表时间:2012-03-08 浏览次数:342

昨日,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经济适用房的报名申购情况,并补充了特殊群体申购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今日开始新一轮报名

8月4日开始,符合相关条件的长春市民,已经申购经济适用房了。基隆小区已经报名800多户,第二个小区与第三个小区现在正在报。但是近日来,有部分市民因在其他小区租住房屋以及其他因素,消息闭塞,没有接到通知,所以没能参加报名。为了保护市民的权益,长春市房地局将于8月23日开始开展新一轮的报名活动,此前没能参加报名活动的市民,可以马上参加。新一轮报名将于下周内结束。

申购条件放宽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需要取得长春市城市户口3年以上;在民政部门已建立低收入家庭住房档案;人均家庭月收入为500元以下(即人均可支配收入500元以下);重点解决无房户。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申购针对上次提出的“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1平方米”作出了一些调整,只要是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低收入家庭,就可以购买经适房。让更多的市民参与进来。申请家庭主要成员实行全名制,并共同申请,每户只限申购一套经济适用住房。以前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的,需要家庭成员中多名成员缴存住房公积金。而今年,只要家庭成员中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就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贴息率30%。

特殊群体 有特殊条件

据介绍,像残疾人、离退休人员、劳模等这些群体对国家建设作出了很大贡献,这次申购将把特殊群体纳入到购买人群范围内。特殊群体申请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家庭月人均收入为1000元以下;无房户及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人以下的特殊群体(特殊群体包括:优抚对象、军烈属、复转军人、残疾人、区以上劳模、离退休人员)。符合以上条件的家庭即日起可到所在街道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据介绍,平均工资的标准是严格按照现有的家庭人均收入水平来算,与个人的收入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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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专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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