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保险法 > 保险相关知识 > 保险管理 > 重大疾病保险的选择
重大疾病保险的选择
发表时间:2007-12-29 浏览次数:53

专家建议,市民在投保重大疾病保险时,投保金额可根据个人需要选择,尽量选择交费期长的缴费方式

    病来如山倒,面临工作和生活压力的市民越来越关注重大疾病保险的选择。近日,记者采访了相关专业人士。

    某保险公司营销部经理王玲认为,重大疾病保险投保金额的选择要根据个人需要,同时也要结合保险公司的具体规定。以某保险公司的终生保险为例,合同规定,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合同指定的10种重大疾病时,可获得基本保额的两倍的重大疾病保险给付;若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则按基本保额的3倍给付,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

    而根据有关资料的统计,目前我国人均需要10万元左右的重疾医疗费支出,按现行医保政策,若身患重大疾病,大约有20%的医疗费用需要个人负担。从保障角度来说,有医保的市民至少需要2万元医疗费,没有参加医保的则需要10万元的医疗费。考虑到好多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给付2倍的保障,因此,参加医保的市民可投保1万元重大疾病保险,没有参加的则需要投保5万元重大疾病保险。

    王经理同时建议,市民在投保重大疾病保险时,尽量选择交费期长的缴费方式。一是因为交费期长,虽然所付总额可能略多些,但每次交费较少,不会给家庭带来太大的负担,加之利息等因素,实际成本不一定高于一次缴清的付费方式。二是因为不少保险公司规定,若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发生在交费期内,从给付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这就是说,如果被保险人交费第二年身染重疾,选择10年缴,实际保费只付了五分之一;若是20年缴,就只支付了十分之一的保费。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重大疾病保险的选择”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保险代理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1 业务咨询人数: 90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