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市民在投保重大疾病保险时,投保金额可根据个人需要选择,尽量选择交费期长的缴费方式
病来如山倒,面临工作和生活压力的市民越来越关注重大疾病保险的选择。近日,记者采访了相关专业人士。
某保险公司营销部经理王玲认为,重大疾病保险投保金额的选择要根据个人需要,同时也要结合保险公司的具体规定。以某保险公司的终生保险为例,合同规定,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合同指定的10种重大疾病时,可获得基本保额的两倍的重大疾病保险给付;若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则按基本保额的3倍给付,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
而根据有关资料的统计,目前我国人均需要10万元左右的重疾医疗费支出,按现行医保政策,若身患重大疾病,大约有20%的医疗费用需要个人负担。从保障角度来说,有医保的市民至少需要2万元医疗费,没有参加医保的则需要10万元的医疗费。考虑到好多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给付2倍的保障,因此,参加医保的市民可投保1万元重大疾病保险,没有参加的则需要投保5万元重大疾病保险。
王经理同时建议,市民在投保重大疾病保险时,尽量选择交费期长的缴费方式。一是因为交费期长,虽然所付总额可能略多些,但每次交费较少,不会给家庭带来太大的负担,加之利息等因素,实际成本不一定高于一次缴清的付费方式。二是因为不少保险公司规定,若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发生在交费期内,从给付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这就是说,如果被保险人交费第二年身染重疾,选择10年缴,实际保费只付了五分之一;若是20年缴,就只支付了十分之一的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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