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到中国人寿真的重承诺守信誉,在我们当家的出事后能及时给付高额赔偿,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谢谢,太谢谢了 …… ” 2 月 22 日上午 ,湖北随州国寿理赔人员前往曾都区均川镇对意外身故客户李某进行现场理赔,将 171360 元的现金支票送到了该受益人的手中。
2007 年 9 月,被誉为“惠民第一险”的国寿新简易人身保险一经面市,就受到随州市民普遍关注和热捧,随州国寿很快完成了省公司下达的 300 万元销售计划。
被保险人李某于 2007 年 11 月 1 日在中国人寿随州分公司业务人员陈德宽的宣传下,购买了国寿新简易人身两全保险,年缴保险费 1000 元,交费期 20 年,保险金额 21420 元。同年 12 月 25 日早晨,李某驾驶两轮摩托车从曾都区均川镇赶往市内上班,行至白云湖西河堤时,由于道路上设的警示牌离挖开的修涵洞地方太近,致使李某不慎连人带车撞进涵洞内,经路人发现报警,在送往随州市中心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中国人寿随州分公司接到报案后非常重视,迅速成立专班,进行查勘、理赔工作。经核实属保险责任范围,根据新简易人身两全保险第五条第二款(意外身故按基本保险金额的八倍赔付)之规定,给付意外死亡保险金 171360 元,保险责任终止。
受益人接到保险赔付金后,当即又为自己和孩子购买了一次性缴费 10 万元的国寿鸿裕保险, 4062 元/ 10 年缴费的国寿鸿鑫两全保险和 3020 元/ 10 年缴费的金色夕阳(a)保险,为家人构筑起了坚固的人生“防火墙”。
中国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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