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
虚报注册资本罪辩护
注册资本罪的主体资格,没有犯罪的主观故意,客观上没有实施虚报注册资本的犯罪行为,他不符合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构成要件中的任何一个构成要件,指控其犯有虚报注册资本罪不能成立。建议法庭依法宣告被告人张某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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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刑事诉讼]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公诉机关认为,邵某作为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未按规定交付出资,构成虚假出资罪;在出资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构成抽逃出资罪;明知财产已被法院查封,仍进行转让,情节严重,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我作为邵某的辩护人,在此暂且先不论指控罪名能否成立,仅就事实和法律而言,起诉书的这段话就犯了三个概念性的错误,现逐一指出,请法庭予以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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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刑事诉讼]
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无罪辩护词
审计师评判公司的财务报表)。 三、被告人黄某在本案中不是《刑法》第161条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规定的其它直接责任人员,即在主体方面不适格。 1、证监罚字[2007]26号《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没有把被告人黄某认为为其它责任人员。应当说证监会作为专业证券监督机构,其认定是比较客观、专业、和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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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刑事诉讼]
徇私枉法罪辩护词
处分,但不应负徇私枉法罪的刑事责任。为此,本律师恳请法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无罪推定的原则,将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区别开来,本着审慎、公正的法治精神,依照《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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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刑事诉讼]
杜XX涉嫌洗钱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接受了杜XX的委托,指派我担任犯罪嫌疑人杜XX涉嫌洗钱罪一案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们依法会见了当事人,阅读分析研究了有关案卷材料,现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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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刑事诉讼]
何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辩护词
发生的两起受贿事实,都是行贿人主动送的,作为被告在审核过程中,是严格按规定实事求是进行审核的,未因收受对方金钱而牺牲国家和单位的利益对其照顾。在财产方面,国家和单位未受到任何损失。虽然刑法修正案六关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规定中,只要谋取了无论是合法还是非法利益,都属谋取利益,均构成受贿罪。但合法利益和非法利益在反映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行为人主观恶性上还是有区别的,在量刑时更应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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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私放在押人员罪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公诉人在指控陈跃明的行为构成了私放在押人员罪的同时,也认为陈跃明具有投案自首的法定从轻减轻情节。根据指控的情节本辩护人认为,即使法庭认为指控的罪名能够成立,在对陈跃明的行为作出法律评价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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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刑事诉讼]
南通非法经营罪辩护词
xx律师事务所接受*****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涉嫌非法经营罪一审的辩护人,通过开庭对本案有进一步的了解.辩护人发表以下补充辩护意见,诚望合议庭采信. 一、借证经营不等于无证经营 1、 工商营业执照、烟草零售许可证的主体均为发达商店,虽然烟草证上写有经营人,但不能改变权利主体为发达商店的法律性质。 2、 公诉方、合议庭均认可普通经营权转让的合法效力,在此不再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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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陈锦铭国有公司人员失职案二审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尊敬的审判员: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接受陈锦铭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其二审辩护人。现根据本案具体情况,提出如下辩护意见: 陈锦铭不构成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的主体,没有严重不负责任的失职行为,因而无罪。 一、陈锦铭不构成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的主体 (一)关于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主体的相关法律规定 1、《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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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刑事诉讼]
走私文物罪的辩护词
走私文物罪的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我受上诉人金某及其亲属的委托,并经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金某的二审辩护人,委托后,本辩护人详细查阅了一审案卷,并会见了上诉人金某。现本案事实和法律,如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一、 原审违反罪刑法定原则,错误认定走私“化石”即构成“走私文物罪”; 走私文物罪的是禁止出口的文物,而化石并非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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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山西干警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辩护词
张强1996年12月25日因犯抢劫罪被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二人出逃之后,于2月27日,抢劫一辆桑塔纳车并将司机在车内杀死。2004年1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二人死刑。2004年5月21日,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以涉嫌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公开审理该案。律师及其张某均作无罪辩护,一审法院判决罪名成立,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一年。上诉后,二审法院发还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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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郝某涉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受郝某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依据本案的证据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为郝某作无罪辩护。 本案的证据不能证明郝某为了不征或少征税款实施了舞弊行为,本案所述的少征的个人所得税款根本就不应该缴纳,因为个人根本没有“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也没有发生,不存在不征、少征的问题,,因此郝某是无罪的。 一、郝某没有舞弊行为 首先,公诉证据不能证明郝某有舞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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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投放危险物质罪辩护词
投放危险物质罪辩护词 致: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刑事诉讼法》、《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安徽王良其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何某近亲属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其辩护人,依法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辩护人通过对案卷材料的认真研究,并多次会见被告人何某,又通过参与今天的法庭调查,对本案事实有了较为清楚的了解。现根据今天的法庭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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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某县失火罪案件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华顿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王某的委托,指派邢连斌律师、宋迅律师担任其一审辩护人。本辩护人经认真阅卷,会见被告人,勘查现场并参加庭审,现就本案提出以下辩护观点: 本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雷某犯失火罪的证据不足,指控难以成立。 一、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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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危险驾驶罪辩护词
根据最高院关于处理危险驾驶罪的指导意见,“各地法院具体追究刑事责任,应当慎重稳妥,不应仅从文意理解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认为只要达到醉酒标准驾驶机动车的,就一律构成刑事犯罪,要与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相衔接。也就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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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广东律师放纵走私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广东事务所依法接受被告人的委托,指派律师作为被告的辩护人,为其进行辩护。庭审前,辩护人会见了被告人,认真阅读了相关的案卷材料,现根据本案事实及庭审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在并不否认被告人认罪的事实和不影响其自首的情节的前提下发表如下意见,望合议庭采纳: 一、被告人的受贿行为只应定受贿罪,不应数罪并罚。 (一)被告人不构成放纵走私罪。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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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成功案例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接受上诉人刘某亲属的委托,指派周桂仕律师作为其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受贿案上诉阶段的辩护人。我们在接受委托后,依法会见了被告人,详细阅读了本案相关案卷材料,我们对本案有了深入的认识。现依据相关案件事实及证据,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一、刘某不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原审判决认定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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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顺景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吴远明的委托,指派我们作为辩护人参加本案一审诉讼活动。接受委托后,我们参与了本案侦查、起诉和一审阶段的诉讼活动,对本案案情有较为全面的掌握,并全面查阅分析了与本案相关的法律法规。现依法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一、指控吴远明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事实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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