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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左伯良诉被告李国良、李国林侵犯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2004年6月22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4年8月2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丁保银和被告李国林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李国良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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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张跃龙,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王路明,男,1958年5月2日生,云南省沾化有限责任公司职员,云南省曲靖市人,住云南省曲靖市花山镇云南沾化有限责任公司宿舍。身份证号:532201580502571,特别授权代理。 原告陈永江诉被告上海压缩机有限公司、云南沾化有限责任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04年1月15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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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李斌、许碧峰,云南治国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贵州金星啤酒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贵州省安顺市开发区西航路。 法定代表人王智,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杨小东、郭荣光,联通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原告杨燕艳、云南济融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贵州金星啤酒有限责任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04年3月15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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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案由:专利权属纠纷。 原告云南泰华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华公司)诉被告李泽清专利权属纠纷一案,系(2003)昆民六初字第105号专利侵权纠纷和专利权属纠纷一案上诉,经二审审理发回重审,本院将本诉专利侵权纠纷与反诉专利权属纠纷相分离,于2004年5月14日立案受理,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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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6-602号,现住昆明市朱家村,个体工商户昆明市官渡区恒星金属材料厂业主,身份证号:51032119700119002X. 原告陈远德与被告缪龄侵犯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03年12月26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双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内向本院提交了相关证据。2004年3月23日,本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陈远德及其委托代理人沈光祖、刘洪,被告缪龄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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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公司,住所地钦州市钦州湾大道。 法定代表人梁丽华,经理。 委托代理人黄之平,该公司职员。 委托代理人谭晓,该公司职员。 原告南宁美泰利装饰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钦州港务局(以下简称港务局)、被告广西国营丽光华侨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丽光公司)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03年2月24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3年5月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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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而不是定作及专利实施合同;2、被上诉人方把第三方——潍坊长城门窗设备厂给上诉方参考用的一张该厂设备参数草图作为上诉方第一套模具检测依据是错误的;3、被上诉人拒绝履行合同是一种严重的违约行为;请求二审法院查清事实、依法改判。 经审理查明,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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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周应武,广东潮润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汕头市光华机械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陈鸿奇专利权属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4年10月21日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在2004年 11月1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温旭、高劲松,被告委托代理人周应武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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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李卫,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柯树,男,1972年12月7日生,汉族,重庆泰坤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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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向万全,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冯建云,该公司总经理助理,住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冶金一村26幢2单元3-7号。 委托代理人徐先禄,男,1940年7月6日生,重庆华科专利事务所总工程师,住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36号附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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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2日出生,汉族,中山市普丹电器有限公司职工,住甘肃省嘉峪关市前进路铁北街区7号楼1单元15号。 原告彭立诉被告熊海、被告中山市普丹电器有限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04年12月20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5年2月2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彭立及委托代理人郭华,被告熊海、被告中山市普丹电器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肃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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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人电器燃具厂,住所地广东省中山市东凤镇安乐工业区。 投资人骆德能。 原告彭立诉被告罗钰雯、中山市东凤镇红人电器燃具厂侵犯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04年12月20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杨光明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黎慧、代理审判员邓霖组成合议庭,共同负责对案件的审判;原告于2005年2月17日撤回对被告罗钰雯的起诉;本院于2005年3月17日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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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程勇,重庆衡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广州金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金鹏公司)诉被告重庆冠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冠龙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05年5月 23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5年6月3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广州金鹏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梦来、黄婷,被告重庆冠龙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刘波、程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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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重庆九府四达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沙坪坝区覃家岗镇新立村黄桷湾社。 法定代表人王勇,经理。 委托代理人赵德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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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恒达磁性材料有限公司职工,住重庆市北碚区解放路41号2单元1楼1号。 原告毛世伦诉重庆北碚永磁电机厂专利侵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毛世伦及其委托代理人向彦,被告委托代理人冯光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毛世伦诉称:其于1998年3月13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1999年4月15日被授予“起动磁电机”实用新型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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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族,中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职工,住重庆市渝中区交农村363号5-2. 原告邓先登诉被告重庆海泉工贸有限公司、重庆千弘电器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04年11月1日受理后,原告邓先登于2004年12月1日向本院申请追加重庆千弘电器有限公司为本案共同被告,本院决定追加重庆千弘电器有限公司为本案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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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开发区渝欣电子有限公司员工,住重庆市沙坪坝区小龙坎正街252号附8号7-1. 被告重庆三力达电子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南岸区四公里400号。 法定代表人杜厚坤,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涂强,男,1962年11月5日出生,汉族,重庆恒信专利代理有限公司专利代理人,住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大石堡七村7幢18号附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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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津街办事处南新路296号2单元6-2号。 被告重庆中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重庆合川市交通街15号。 法定代表人张宏奇,经理。 委托代理人黄绍明,男,1966年9月16日出生,汉族,重庆中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技术负责人,住重庆合川市南津街1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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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苏晓,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赵先祥,广东国强鸿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东莞长安厦边威英运动器材制品厂(以下简称威英厂)诉被告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广鑫高尔夫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鑫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 2004年6月22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4年8月2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张柳坚、周满华,被告的委托代理人赵先祥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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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3 业务咨询人数: 91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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